小鄧在一家網絡公司工作, 在上班一個月后就接到公司的開除通知, 小鄧說, 她現在已經懷孕6個月了, 公司開除她是違法的。 但是她也理解公司的做法, 在懷孕期間是會對工作造成影響, 所以, 她也沒什么好說的。
但是, 拿到工資后, 她卻憤怒了, 原來, 小鄧在剛入職的時候, 公司告訴她每月保底就是3000塊, 但是她結算的工資只有2300塊, 工資的算法不是按月結算, 而是按照30天來結算, 除去周六周日, 她被解雇后的工資只能拿到2300塊。
小鄧說, 勞動法有明確的規定, 公司解雇沒有犯錯的員工, 就必須要支付員工應得的工資和報酬,
小鄧再一次找到網絡公司索要工資, 沒想到的是, 網絡公司告訴小鄧, 他們要起訴她, 說她在網絡上惡意散布開除孕婦的消息, 對公司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他們說, 小鄧來公司應聘的時候并沒有告知他們已經懷孕了, 還故意隱瞞懷孕的消息, 現在他們要起訴她。
有網友說, 小鄧這就是活該, 明擺著想找一家公司養胎, 但是都知道女子懷孕6個月已經是很明顯的孕肚了, 網絡公司卻表示不知情, 到底怎么回事, 真的說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