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2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 近日,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 《意見》指出, 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 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資料圖。 中新社記者 張婭子攝
《意見》指出, 依法依規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審批登記、開展專項治理、強化日常監管, 切實規范校外培訓秩序。 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培訓業務和相關活動, 自覺維護中小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
《意見》強調, 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
《意見》指出, 統籌學校、社會和家庭教育, 既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 又同步改進中小學教育教學, 提高學校教育質量和課后服務能力, 強化學校育人主體地位, 積極推動家長轉變教育觀念, 做到標本兼治、務求實效。 強化省地(市)統籌, 落實以縣為主管理責任。 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 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分工協作, 統籌做好審批登記和監督管理, 形成綜合治理合力, 確保積極穩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