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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领奖服风波:不论大小,这是关于规则的正事

印尼雅加達亞運會正在進行, 中國隊在獎牌榜上持續領跑, 其中孫楊一人就已獲得三塊金牌。 我們理應為中國運動健兒高興。 但是前兩天發生的孫楊領獎服風波一直在輿論場盤旋, 成為一道有些尷尬的風景。 最新消息, 孫楊回應稱“小事情不會影響我”。

事情的原委是, 在19日的領獎臺上, 同為中國選手, 獲得冠軍的孫楊和季軍選手季新杰穿著不同品牌的服裝:前者身穿亮黃色的361°, 后者穿了安踏。 而從2009年開始, 安踏便是包括奧運會和亞運會在內的中國體育代表團官方合作伙伴, 為中國隊提供統一服裝。

事后安踏將孫楊的舉動稱為“違紀違規的事件”, 還在微博上發出兩張配文圖片, 稱“一件領獎服不止于成績, 更是國家榮譽, 是國家形象, 規則和底線不容辱沒”。

看到孫楊“辱沒國家榮譽”的說法, 許多人不淡定了, 這怎么可能?因為孫楊剛剛用實際行動證明了, 他是如何珍視國家榮譽。 因為升旗時國旗意外掉落, 孫楊第一時間與組委會官員交涉, 要求重新舉行升旗儀式。 他的要求獲得了成功, 也贏得億萬網友的點贊。 評論者也紛紛對孫楊的愛國舉動給予好評。

奪金又“護旗”的孫楊, 不會是辱沒國家榮譽的人。 那么領獎服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其實很簡單, 一碼歸一碼, 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安踏認為孫楊違背了契約精神,

導致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 那么它可以向中國代表團提出訴求。 這一訴求是完全正當的, 愛護孫楊的人也應該理解。 企業依據合約捍衛自己的利益, 既不丟人, 也不是“在后方插刀”。

問題就在于, 安踏似乎有點越俎代庖了。 孫楊是否“違紀違規”, 從程序上看應該由代表團進行認定, 贊助商直接定性似乎不妥。 “辱沒國家榮譽”這個帽子扣得也有點離奇, 因為與公眾對孫楊的認知反差過大, 其實不利于品牌的形象。

也就是說, 安踏維權完全正當, 但維權的方式有待商榷。

反觀孫楊和代表團這邊, 回應和處置也有不妥之處。 領獎服風波說大可大, 說小可小, 但這是一件關于規則的正事, 必須正視。 孫楊說“小事情不會影響我”, 給人以自我為中心的觀感。

作為頂級運動員, 他理應知道穿什么領獎服不是無關緊要的花絮。

更重要的是, 代表團和體育總局應該及時做出明確表態, 不能任由這起風波持續發酵。 網友分撥站隊解決不了這件事, 只有官方能解決。 與安踏的合約到底怎么定的, 孫楊的行為是否違紀違規, 都應該有個權威答案。 如果確屬違規, 便應該依規處罰, 這與表彰運動員為國爭光同樣不沖突。

國家榮譽與商業利益, 合則兩美, 鬧則俱傷。 領獎服風波若一直拖延不休, 對各方的損害才是最大的。

(澎湃評論員 西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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