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自從新中國成立之后我國的各項法律都開始完善, 不再像是從前沒有法律、沒有社會制度。
在現在這個社會里面, 做錯事都是需要負責, 在我國最高的刑罰就是槍決死刑。 在西方很多國家, 都是被判無期徒刑, 他們認為不應該剝奪人的生命權。 在我國從古代至今就認為殺人就應該。 就償命, 欠債就要還錢。 自古以來就傳下來的一個道理。
但是我國是個極其人道的國家, 對于死刑犯我們都是相當的尊重的。 會尊重他們的最后個人意見, 讓他們體面的死去。 我們常常看到, 死刑犯槍決的附近有一輛救護車,
肯定不是的, 因為很多死刑犯在槍決前, 他們會簽署一份協議, 將自己的器官捐出來, 用一種特殊的方式存活在這個世界上。
而這些器官是需要進行一個無菌區域進行手術的摘取, 所以說這就是救護車停在旁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