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的社會上, 打胎已經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 甚至已經是家常便飯, 有些人想要兒子, 查出來是女兒, 就會直接打掉。 有些年輕的女性, 因為意外懷孕, 沒有做好心理準備, 也會選擇打胎。
甚至有些人只是因為和丈夫吵架了, 就把怨恨出在還沒出世的孩子上, 他們還沒來得及看一眼這個世界, 還沒來得及在媽媽的肚子里活動, 就已經被無情的扼殺了生命。
其實很多的人, 并不知道打胎究竟是怎樣的過程, 才會那么決絕的不要孩子, 如果你知道了打胎的過程, 你還忍心這么做嗎?
如果剛剛受孕每多久的人,
但是如果是已經懷孕了好幾個月, 再去打胎就不是那么簡單的事情了, 當孩子成型之后, 就沒辦法做流產, 醫院里見過各種的人去做人流手術, 可是有一個例子讓護士有印象深刻。
一個懷孕六個多月的孕婦, 去了醫院要求打胎, 這其實是一種很殘忍的事情。 因為這個時候的孩子已經長成任性, 再過一個多月, 生下來也是可以養活的。
當做了檢查之后, 醫生看孩子發育很健康, 就反復的詢問孕婦, 真的決定打掉嗎, 得到的答案是一致的。 這名孕婦是因為和丈夫要離婚, 不想孩子生下來受罪。 干脆就打掉吧。
但是這種打胎的方式是及其的殘忍的,
如果每一個想要流產的女性。 在得知了這殘忍的方式時, 還會選擇打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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