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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贼盗掘古墓获上万金银,官府抓住他,得知墓主人后决定:轻判

在古代, 盜墓是人們獲得巨額財富的重要途徑, 所以盜墓賊要么是官方所為或者是民間大盜, 古墓中的財富被視為國家財富, 民間大盜被抓住是要被重罰甚至殺頭的。 但在明朝時, 卻出現過一個例外。

當時, 盜墓賊盜掘了一個宋代的古墓, 獲得了數萬兩金銀, 如此巨盜被官府抓住, 本來可被判死刑, 后來官府得知墓主人的姓名后決定:從輕判罰。 這個墓的主人就是宋代的奸相秦檜。

秦檜出身在一個中小地主的家庭, 父親當過靜江府古縣令。 秦檜年輕時候當過鄉村教師, 后來考中進士, 入朝為官。

宋徽宗時, 秦檜擔任員外郎的職務。 宋欽宗時, 歷任左司諫、御史中丞。

一開始時, 秦檜是堅決反對金人, 但后來被金人擄去, 成為投降派, 逃回臨安后, 力主宋金議和, 陷害忠臣岳飛, 奉行割地、稱臣、納貢的議和政策, 深得宋高宗寵信, 后來擔任了丞相, 歷封秦、魏二國公。

1155年, 秦檜病逝, 時年66歲。 因為他世居建康, 并被宋高宗封為“建康郡王”, 死后埋葬在南京西南郊和牧龍鎮牧牛亭, 他的墓前是一個無字碑, 和武則天的一樣, 據說是因為無人為其撰碑文。

明朝成化十一年(公元1485年), 明憲宗朱見深當皇帝時, 秦檜墓被盜掘, 盜墓者“獲金銀器具巨萬”, 被抓獲后, 卻沒有被嚴懲, 因為官府得知是秦檜墓后, 決定從輕處罰, “減其罪, 惡檜也”。

南宋初年臭名昭著的奸相秦檜之墓又被稱為“穢墓”,

住在秦檜墓邊上的秦檜后代都恥于姓秦, 改姓為徐, 因“秦”字, 頭為三人, 而“徐”字, 雙人在旁邊, 一人在上面, 也是三人, 筆畫一樣。

南宋奸相秦檜, 因殺害忠良遭世人唾棄, 連盜其墳墓的盜墓賊都被輕判, 他與老婆王氏的跪像, 至今仍然跪在岳飛的墓前贖罪, 可見人們對他的痛恨, 連他的后代都不得不改姓。 清朝乾隆年間, 秦檜后人秦澗泉考中狀元, 在游覽西湖拜謁岳飛墓時, 揮毫寫下了這樣的千古絕對:“人從宋后少名檜, 我到墳前愧姓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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