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 農村一直在進行改革, 而這個過程當中變化最大的就是宅基地以及房屋了。 對于農民來說, 這是非常重要的東西, 和他們的利益緊密相關, 所以大家對此也十分的關注。 為了加快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并且保證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 國家對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的管理也變得更加嚴格。 今年土地確權的工作將會全面結束, 在這個過程當中發現了不少的違建房, 以下這三類比較常見, 一旦發現, 早晚都會被拆除。
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
農民手里的耕地是村集體分配給大家用來種植糧食等農作物的,
一戶多宅建造的房屋
我國土地管理法當中有明確的規定, 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除了個別特殊的情況之外, 一戶多宅是不允許存在的, 更不能在多出來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如果說農民不聽勸告, 依然在多出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那么這樣的房屋也屬于違章建筑, 村集體隨時可以將其拆除。
未經審批就建造了房屋
現在關于農村建房這方面的管理變得更加嚴格了, 農民不能再和過去那樣隨意建造,
以上這三類房屋都在違建房的范圍之內, 希望有這些情況的農民朋友能夠注意。 畢竟現在蓋一座房子非常不容易, 如果說因為沒有遵守國家規定而被無償拆除, 那么損失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