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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童放学遭狗咬伤毁容 法官判狗主赔偿58万理由暖心!

12女童好端端走在街上卻遭到一只寵物狗的追趕, 女童被身上多處被咬傷, 臉部留下了永久性疤痕, 法官考慮女童日后在生活中遭遇歧視, 特判處狗主人賠償58.8萬港元作為賠償。


示意圖

2年前, 12歲女童鄧悅儀在放學途中被一只身長一米的秋田犬追趕, 追逐過程中女孩被秋田犬撲倒, 女孩頭部, 左臉, 左肩及胸口均被不同程度咬傷, 經過9天的醫治女孩得以出院, 但臉部卻留下了永久性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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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家屬一怒下, 將狗主人告上法庭, 被告人梁文周(狗主人)在法庭上并未作出任何辯解, 法官認定事實明確,

判處狗主負全部責任。

女孩家屬認為, 狗主人未盡到飼養義務, 導致此次事件的發生, 導致孩子在心里上身體上均留下無法磨滅的陰影, 如今孩子見到動物已經產生恐懼, 孩子身心受到巨大創傷, 狗主人應該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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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 法院作出最終判決, 考慮女孩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傷害以及生活后或遭受工作上的歧視, 工作能力至少下降一成, 被告需要賠償女孩30萬港幣, 至于女孩工作上的損失, 因如今興趣愛好難以評定, 很難估算女孩成人后收入狀況, 但就醫療費和出事后的損失等, 被告方需賠償28.3萬, 共計58.3萬港元。

法官這一細心的判決, 不僅讓被告人心服口服, 也讓女孩家屬感到暖心, 他不僅考慮到女孩現今的狀況,

還考慮了女孩成人后因臉部疤痕遭受的歧視, 不得不說他是一位暖心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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