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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50家媒体发表社论反击美国总统特朗普,捍卫新闻自由


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以后一直在攻擊新聞媒體


8月15日-16日, 近350家媒體通過社論方式回擊特朗普。

據英國《衛報》等媒體報道, 當地時間8月16日, 大約350家媒體集體發表社論, 譴責并回擊美國總統特朗普此前“媒體是人民的敵人”等言行, 捍衛新聞自由。

這次行動是由美國著名報紙《波士頓環球報》倡議并協調的, 該報認為, 特朗普是“對新聞自由發起了骯臟戰爭”。 據《波士頓環球報》主管社論版的副總編輯瑪喬麗·普理查德統計, 截至8月15日中午, 至少有343家媒體響應號召參與了這次行動, 它們在8月16日集體發表社論回擊特朗普(編者注:有少數報紙在8月15日即刊發了社論響應)。


部分發表社論回擊特朗普的美國報紙

《波士頓環球報》的倡議得到媒體界積極響應, 《紐約時報》、《芝加哥太陽報》、《費城問訊者報》和《邁阿密先驅報》等美國大報加入了這項行動, 另有來自美國各城鎮的小型報紙也紛紛參與。

據報道, 各報發表的社論內容均為自己獨立撰寫, 政治觀點不盡相同, 但是, 各報社論都會對特朗普頻繁攻擊新聞媒體及記者一事拉響警報。


《紐約時報》8月16日社論版, 除了發自己的社論, 還精選摘編了其他媒體的社論。

《紐約時報》的社論以編委會名義發表, 標題是《一個自由的新聞界需要你》。 社論開篇即指出:

“1787年, 即(美國)憲法通過的那一年, 托馬斯·杰斐遜曾給一位朋友寫下一句名言:如果我們要在沒有報紙的政府和沒有政府的報紙之間作出選擇,

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后者。 ”

社論說, 這是杰斐遜沒有當上美國總統時寫下的感受, 20多年后, 當他在白宮當了美國總統、經歷了媒體監督之后, 再次談對新聞界的想法時, 他寫道“現在報紙上看到的東西都不太能相信, 真相因為被丟進污染的環境而變得可疑”。

《紐約時報》社論指出, 杰斐遜對新聞媒體的不適是可以理解的, 他的不適也恰恰表明媒體存在的必要性。 讓公眾充分掌握信息, 最能根除腐敗, 長遠來看也能促進自由和正義。

1964年, 美國最高法院說:“公眾討論是一項政治責任, 這種討論必須不受約束、強有力和廣泛開放,

并且很可能包括對政府和公職人員激烈、刻薄、有時讓他們不快的尖銳攻擊。 ”

社論寫道:2018年, 對新聞界最具破壞性的攻擊來自政府官員——批評新聞報道失實是完全正確的, 編輯和記者都是人, 會犯錯誤, 糾正不實報道是媒體的工作之一, 但是, 堅持認為那些你不喜歡的真相是“假新聞”, 就會危及民主, 把記者稱為“人民的敵人”也是危險的。

這篇社論還提到了《波士頓環球報》的倡議吸引《紐約時報》等美國大大小小新聞媒體的響應, 稱大家的目的是一致的——提醒讀者注意到新聞自由的重要性和價值。


《紐約時報》社論最后一段呼吁讀者訂閱所在地的報紙

《紐約時報》社論最后呼吁讀者:“訂閱你所在地的報紙, 如果你認為他們做得很好,

請贊美他們;如果你們覺得他們可以做得更好, 請批評他們。 我們都在一起。 ”

《衛報》雖然是英國的報紙, 但它也參與了此次行動——在16日出版的美國版報紙中發表社論譴責特朗普。 《衛報》社論指出:特朗普不是第一個攻擊媒體的總統, 也不是第一個覺得自己遭到媒體不公平對待的總統, “但他是第一個看上去有計劃且堅持不懈地破壞、削弱甚至危及新聞工作的總統”。

《衛報》社論說, 新聞界的工作并非從特朗普那里拯救美國, 它的工作是竭盡全力且毫無畏懼去報道、研究、分析和審核新聞事實披露新聞真相。


《衛報》稱特朗普言行危及新聞工作

特朗普2017年1月就任美國總統以來, 經常攻擊新聞媒體和個別記者, 把準確報道新聞事實的媒體稱之為“假新聞”,

還放話“媒體是人民的敵人”。 據不完全統計, 2018年以來, 特朗普在不同場合使用“假新聞”、“假故事”和“假媒體”等“假”字開頭詞語攻擊新聞媒體超過400次。 8月15日公布的一項最新民意調查顯示, 受特朗普影響, 51%的共和黨人認為“媒體是人民的敵人”。

最近幾周, 特朗普加強了對媒體的攻擊。 在賓夕法尼亞州的一次集會上, 他指著報道此次集會的記者公開嘲笑他們, 宣稱他們在炮制“虛假、杜撰、讓人作嘔的新聞”。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一位女記者向特朗普提問后, 白宮禁止她繼續報道特朗普相關新聞。

即將卸任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專員扎伊德·拉阿德·侯賽因接受《衛報》采訪時指出, 特朗普的言論“非常接近煽動暴力”。 他說,這些言論不僅很容易對記者工作造成傷害,還可能讓新聞媒體進行一些自我審查。

發起這項行動的《波士頓環球報》副總編輯瑪喬麗此前透露,希望新聞界此次聯合發表的評論能給美國民眾帶去一些印象,“我希望受過教育的讀者能意識到總統攻擊媒體、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不可接受的。我們是自由和獨立的媒體,這是憲法賦予的最神圣職責之一”。

美國新聞自由的法律根源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關于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愿伸冤的權利。”(撰稿/小S)

【一文讀懂、深度解讀系列稿件由企鵝號“一文君”創作,獨家發布于騰訊內容開放平臺,謝絕一切形式轉載,違者將被堅決起訴并追究索賠到底】

他說,這些言論不僅很容易對記者工作造成傷害,還可能讓新聞媒體進行一些自我審查。

發起這項行動的《波士頓環球報》副總編輯瑪喬麗此前透露,希望新聞界此次聯合發表的評論能給美國民眾帶去一些印象,“我希望受過教育的讀者能意識到總統攻擊媒體、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不可接受的。我們是自由和獨立的媒體,這是憲法賦予的最神圣職責之一”。

美國新聞自由的法律根源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關于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愿伸冤的權利。”(撰稿/小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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