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16日電 國新辦16日就港澳臺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舉行新聞發布會, 港澳臺居民如何申請居住證?公安部副部長侍俊表示, 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 根據本人的意愿, 可以辦理。
侍俊介紹, 近日, 國務院辦公廳將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 并于9月1日正式實施, 辦法在已實行一系列惠及港澳臺居民政策基礎上, 針對一些港澳臺同胞反映使用來往內地(大陸)通行證在辦理網上購票、自助取票、旅館住宿、金融業務等不太方便的問題,
關于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的條件, 侍俊稱, 辦法指出, 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 根據本人的意愿, 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的通行證。 校驗本人出入境的證件, 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業、就讀等相關方面的證明資料。 申請受理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
港澳臺居民憑居住證在內地可享受哪些便利?侍俊表示,
居住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為其提供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衛生服務等六項基本公共服務。 同時, 還可以享受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 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服務。 同時,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采用了與居民身份證相同的技術標準制作, 能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很好地滿足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生活、出行的需要。 (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