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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黄晓明账户属委托账户非借出账户 证监会将不追责

騰訊《娛樂一線》報道 作者:栩栩

8月10日, 證監會例會披露了對高勇操縱市場案的處罰情況, 該案罰沒金高達17.9億元。 這則行業動態瞬間引爆了大眾輿論, 原因在于及其母親張素霞都被卷入其中。


黃曉明資料圖片

據證監會的公開披露材料, 2015年1月到7月期間, 高勇以20億資金違法操縱精華制藥股價, 違法獲利8.97億元。 證監會最終裁定, 沒收違法所得8.97億元并罰款8.97億元, 合計金額達到18億。

根據后續媒體調查, 該案涉及的十四個委托交易賬戶其中之一為黃曉明的個人賬戶, 黃曉明賬戶開立后由其母親張素霞管理使用,

并經過護城河投資另一個合伙人路雷委托高勇代為管理。

鑒于有媒體在報道中稱黃曉明的賬戶屬于“出借賬戶”, 一位了解情況的知情人向《娛樂一線》反饋信息稱, 黃曉明的賬戶屬于委托賬戶, 而非報道中提到的“出借賬戶”。 該知情人強調, 委托賬戶與出借賬戶之間存在實質區別, 委托管理屬于民法調整的民事委托行為, 而出借證券賬戶則屬于證券監管機構所禁止的行為。


證監會網頁信息截圖

一位從事A股交易的業內人士向《娛樂一線》指出, 從證監會公布的對高勇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也能看出, 證監會在公布信息時, 也提到黃曉明母親張素霞將黃曉明證券賬戶部分委托高勇管理。 因此黃曉明和高勇之間應該是委托管理證券賬戶的關系。

他分析說, 委托賬戶基于委托合同關系, 受托人接受的是報酬, 可能需要達到一定的約定收益, 超額收益等歸委托人。 而借出賬戶則涉嫌違反實名制的要求, 經常是由于一方受限, 所以借用另一方的證券賬戶來交易。

而有一位接近該案的機構人士曾向媒體確認, 證監會不會對黃曉明和張素霞追責, 此類案件中的追責主要針對違法主體, 即交易的實際作出者, 而違法被使用的賬戶的名義持有者通常并不承擔責任, 該案中的責任人也明確為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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