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結束以來, 因為裝備始終保持先進, 美軍參與的軍事行動幾乎都是以少打多, 海灣戰爭期間, 美軍出動43萬人, 而伊軍有86萬人;伊拉克戰爭期間, 美軍出動30萬人, 而伊軍有110萬人。 不過凡事總有例外, 美軍也曾以多打少, 以兵力、裝備、配合上的多方面優勢, 打了一場碾壓式的戰爭, 這就是格林納達戰爭。
格林納達, 加勒比海上的一座小島國, 因為扼守在加勒比海與大西洋的交界處, 又與巴拿馬運河距離極近, 自從美國失去巴拿馬運河的控制權以來, 便把這里當成了另一個必爭之地。
80年代, 格林納達權力交替,
美軍高層制定了一份名為“暴怒行動”的方案, 旨在讓陸軍、海軍、海軍陸戰隊三支部隊聯合作戰(海軍陸戰隊與陸海空三軍是平級)。 海軍方面, 派出一支航母戰斗群參戰, 兵力在1萬左右, 負責封鎖格林納達沿海;陸軍方面, 派出一個空降旅(5000人)和一個特種營(700人);海軍陸戰隊方面, 派出一個加強營(1900人), 暴怒行動一共動用了1.76萬名美軍。
反觀格林納達, 人口僅10萬, 全國的武裝部隊也只有2000人, 用的還是蘇聯五十年代的武器, 結果可想而知。 戰斗于10月25日打響, 10月28日美軍就基本打敗了格林納達的武裝力量,
之所以能打出碾壓式的戰斗, 主要還是雙方的實力差距太大了, 兵力相差近8倍, 裝備相差30年, 美軍不同軍種相互配合, 而格軍最好的就是高射炮和裝甲運輸車, 能夠在美軍的進攻下堅持9天已經很不錯了。
2001年, 美軍擊敗阿富汗政府軍后, 隨后進入反恐戰爭, 其實這也是一場低強度戰爭, 但與格林納達戰爭又是兩回事。 格林納達只是一個小島國, 沒有戰略縱深, 阿富汗境內多山, 適合武裝分子開展游擊戰, 所以美軍的反恐戰爭進行地極為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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