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日作戰方針, “計劃”乙案規定:“國軍以復興民族收復失地之目的, 于開戰初期,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 于規定同時間內, 將敵在我國以非法所強占領各根據地之實力撲滅之。 并在山東半島經海州及長江下游亙杭州灣迤南沿海岸, 應根本撲滅敵軍登陸之企圖。 在華北一帶地區應擊攘敵人于長城迤北之線, 并乘好機, 以主力侵入黑山白水之間, 采積極之行動而將敵陸軍主力殲滅之。 ” 而“計劃”甲案則以較為保守的觀點, 以拒止日軍在中國沿海登陸, 阻止敵人越過“天津—北平—張家口”一線為主要任務,
日軍入侵
關于作戰指導, “計劃”甲案以“守勢作戰”為原則, 制定出“于不得已時實行持久戰, 逐次消耗敵軍戰斗力, 乘機轉移攻勢”的方針。 此案還計劃以平漢路為重點集中兵力, 在華北與敵開戰, 而后逐步后撤預定防線。 山東方面最后固守濰河;徐海地區固守運河;上海方面固守“乍浦—嘉興—無錫”為最后抵抗線。 海軍因力量不足則協助陸軍, 以消滅敵在長江內艦隊并保衛沿岸要塞為主要任務, 另計劃以主力空軍轟炸敵在外海艦只及其本土目標。 對于準備放棄之國土, 一方面決定組織守備部隊死守大都市, 另一方面要求在撤退前徹底破壞一切交通、資源,
國軍士兵對日作戰
關于戰略布置, “計劃”根據作戰實際需求將全國劃為山東、冀察、河南、晉綏、徐海、江浙、閩粵等7個作戰區及陜甘寧青、湘鄂贛皖、川康、滇黔、廣西等5個警備區, 規定了第一至第五方面軍分別在山東、冀察、晉綏、江浙、閩粵各地的具體部署與戰斗任務, 同時要求第一至第三總預備隊分別集中于西安、重慶、南昌, 分別為平漢、津浦、江浙、閩粵之援軍。 “計劃”確定最高統帥部位置南京, 并在鄭州、徐州、南昌分設行營, 編成行營列車以便機動。
統帥蔣介石
比較之下,
根據這些情況分析, 中國的抗戰只能是以守勢防御為方針。 國民黨當局后來在戰爭實際中逐步認清了這一點, 這才導致了“以空間換時間”、“積小勝為大”勝的持久抗戰思想的確立。
馬振犢、陸軍:《抗戰正面戰場啟示錄——八一三淞滬抗戰》
編輯:浙江大學近現代史碩士生 蕭宸軒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