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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对日抗战总方针是什么?其战略部署又是如何安排的?

關于對日作戰方針, “計劃”乙案規定:“國軍以復興民族收復失地之目的, 于開戰初期,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 于規定同時間內, 將敵在我國以非法所強占領各根據地之實力撲滅之。 并在山東半島經海州及長江下游亙杭州灣迤南沿海岸, 應根本撲滅敵軍登陸之企圖。 在華北一帶地區應擊攘敵人于長城迤北之線, 并乘好機, 以主力侵入黑山白水之間, 采積極之行動而將敵陸軍主力殲滅之。 ” 而“計劃”甲案則以較為保守的觀點, 以拒止日軍在中國沿海登陸, 阻止敵人越過“天津—北平—張家口”一線為主要任務,

同時明示:“不得已時應逐次占領預定陣地, 作韌強之抗戰, 隨時轉移攻勢, 以求最后之勝利。 ”

日軍入侵

關于作戰指導, “計劃”甲案以“守勢作戰”為原則, 制定出“于不得已時實行持久戰, 逐次消耗敵軍戰斗力, 乘機轉移攻勢”的方針。 此案還計劃以平漢路為重點集中兵力, 在華北與敵開戰, 而后逐步后撤預定防線。 山東方面最后固守濰河;徐海地區固守運河;上海方面固守“乍浦—嘉興—無錫”為最后抵抗線。 海軍因力量不足則協助陸軍, 以消滅敵在長江內艦隊并保衛沿岸要塞為主要任務, 另計劃以主力空軍轟炸敵在外海艦只及其本土目標。 對于準備放棄之國土, 一方面決定組織守備部隊死守大都市, 另一方面要求在撤退前徹底破壞一切交通、資源,

并組織別動軍等民眾武裝, “采用游擊戰術, 以牽制敵軍并擾亂其后方”。 “計劃”乙案基本內容與甲案相同, 只是沒有關于退卻計劃的安排。

國軍士兵對日作戰

關于戰略布置, “計劃”根據作戰實際需求將全國劃為山東、冀察、河南、晉綏、徐海、江浙、閩粵等7個作戰區及陜甘寧青、湘鄂贛皖、川康、滇黔、廣西等5個警備區, 規定了第一至第五方面軍分別在山東、冀察、晉綏、江浙、閩粵各地的具體部署與戰斗任務, 同時要求第一至第三總預備隊分別集中于西安、重慶、南昌, 分別為平漢、津浦、江浙、閩粵之援軍。 “計劃”確定最高統帥部位置南京, 并在鄭州、徐州、南昌分設行營, 編成行營列車以便機動。

統帥蔣介石

比較之下,

“計劃”甲案中關于作戰指導方針與戰略布置的設想比乙案中的有關內容更加切合戰爭實際。

根據這些情況分析, 中國的抗戰只能是以守勢防御為方針。 國民黨當局后來在戰爭實際中逐步認清了這一點, 這才導致了“以空間換時間”、“積小勝為大”勝的持久抗戰思想的確立。

馬振犢、陸軍:《抗戰正面戰場啟示錄——八一三淞滬抗戰》

編輯:浙江大學近現代史碩士生 蕭宸軒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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