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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战乱环境的13岁男孩强☆禁☆奸17岁女孩,最后被取消澳国籍

據澳大利亞9NEWS8月9日報道, 一名來自南蘇丹男孩已經獲得澳大利亞國籍, 但是在數年前強奸了一名女孩, 之后又犯有多種罪, 最后被取消澳大利亞國籍。

加爾·加盧克(Jal Galuak)出生在南蘇丹, 后來以難民身份來到澳大利亞, 并于2007年11月與他的兩個兄弟姐妹及其母親獲得了澳大利亞國籍。 但是在其13歲那年, 也就是獲得公民身份前數月的2007年4月, 在墨爾本他跟隨一個17歲的高中女孩, 然后在一個公園內用棒球棒威脅并強奸了她。 包括非法監禁, 搶劫, 威脅殺人和持有毒品。 接下來幾年里, 他還犯有多種罪, 包括非法監禁、搶劫、威脅殺人和持有毒品。

2011年因酒后駕車被捕, 之后警方又發現他犯有多種罪, 包括強奸等, 于是作了DNA檢測。

直到2014年9月, 他才被正式起訴;2015年, 他在維多利亞州法院認罪, 并于當年被判入獄5年。 2018年6月22日, 澳大利亞內政部終于因加爾·加盧克罪行累累而決定取消其澳大利亞國籍。 加爾·加盧克對此反對說, 如果取消他的澳大利亞國籍, 那么他就變成了“無國籍的人”。

加爾·加盧克在法庭上還說自己的不良行為是受到戰亂環境的影響, “只要我愿意與他們做蠢事, 我的朋友就給我所需要的---你看他們很愛我。 ”他說他“被迫做壞事”, 并且他也認為對那名17歲女孩的“整個襲擊”非常可怕, 他對此表示認罪。 “當我的律師告訴我受害者的感受時,

我也向她和她的家人道歉。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

為博取同情, 他還向一名心理學家展示了在南蘇丹時遭受的創傷---腿部有一道火烤過刀片劃過的疤痕。 為他辯護的律師也強調說他在蘇丹遭到叛亂分子的折磨后患有創傷后應激障礙(PTSD)。

但是溫迪·維爾莫斯(Wendy Wilmoth)法官說, 別看他現在表現出道歉的樣子, 但是在當時他卻十分兇狠。 根據案件描述, 當時他其實還有一名伙伴, 當他用棒球棒抵在那名女孩的頭上時, 還威脅說他身上有槍, 迫使女孩脫衣服, 而他的伙伴則勸說他不要強奸這女孩, 但他威脅說不要阻止他, 否則殺了她, 于是最后還是強奸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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