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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的网红外卖可能是10天前做的!店家直接加热它替代现炒

你有沒有想過,

自己點的外賣并不是現場炒制,

而只是用一個真空菜肴包加熱而成的?

近日, 記者走訪了在美團、餓了么平臺上銷量靠前的外賣門店, 發現大量外賣店都沒有堂食, 而是在使用菜肴包:有的搭配使用, 有的則是全部使用。

有顧客下單, 商家就取出沸水中加熱后的菜肴包, 搭配上素菜和米飯, 這樣, 一份外賣就出爐了。

而點外賣的人不會知道, 這份外賣并不是現炒的, 菜肴包大多保質期三個月到半年。

視頻

記者調查

多個外賣網紅店使用菜肴包

8月3日下午2時許, “外婆鹵肉飯”建設路店, 盡管高峰期已過,

仍有不少騎手在店門口等著取餐。 這家店在美團平臺上月銷為23455件, 餓了么平臺上月銷為5560件, 屬于高銷量的網紅店。

這家店并沒有堂食空間。 店內一個不足10平米的前廳是接單和出餐區, 一道簾子之后的區域是“餐食加工區”。 “我們使用的菜肴包都是正規廠家生產的。 ”一位店員直接說道。 她未能同意記者進入“廚房”。

在記者的要求下, 店長拿出了一份紅燒肉的菜肴包, “放在沸水里加熱一定時間, 然后撕開后倒在米飯上, 整理搭配好后就可以送出了。 ”他介紹。

這份菜肴包由綿陽市米小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 包裝上生產日期為今年7月23日, 已生產了10天。 產品執行的是GB7098-2015, 該國標針對的是罐頭食品, 保質期半年。

另一家外賣網紅店“湯小鮮和范小滿”建設店,

店內擺放了數個微波爐, 一旁擺放著數個搭配好的餐盒, 不時有店員將菜肴包拿進微波爐中加熱。

這家店在美團外賣平臺上月銷量11561件。 店負責人表示, 他們用的是四川無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餐包。


“湯小鮮和范小滿”建設店內, 等待加熱后送出的外賣餐食

一些外賣店也會搭配著現炒的菜, 使用菜肴包。 互助路附近的一家名為“妙鹵巧藝”外賣店, 在美團平臺上月售6705件, 在餓了么平臺上月售441件。 記者以推銷餐包的名義到店, 店主則表示已經在用。


妙鹵巧藝萬達店內, 店主拿出的麻辣牛肉方便菜肴包

他讓記者從一個紙箱中抽出了一份“麻辣牛肉”菜肴包。 該菜肴包生產日期為今年7月12日,

保質期180天, 生產商為四川無廚食品有限公司, 執行的企業標注則是參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罐頭食品》。

店主表示, 菜肴包店內只是搭配著使用, “一天也就用五十包吧, 總店要的量會大一些。 ”


妙鹵巧藝萬達店內, 店主拿出的麻辣牛肉方便菜肴包

“媽媽在家”外賣店在美團平臺上月售1844份, 在餓了么平臺上月售8777份, 在滴滴外賣平臺上月銷超過7500份。 面對記者的“推銷”, 店員表示店內已經在用菜肴包了, 并從冰箱中拿出一包“香辣辣子雞”, 今年7月初生產, 保質期為300天。 “咖喱牛肉的用得多一點, 一天五六十包。 ”

外賣商家:

用菜肴包更標準化, 還更“高效”

“菜肴包不是‘剩飯剩菜’。 ”“外婆鹵肉飯”建設路店一名工作人員說, “產品都有認證, 和方便米飯差不多。

”他稱, 最初店內是自己單鍋制作, “店內炒做不到工廠內的衛生標準, 之后開始用菜肴包。 ”

“外婆鹵肉飯”的一位陳姓工作人員表示, 使用菜肴包是門店多了之后必然要涉及到的標準化問題。 “想要去復制發展”。 另一方面, 她表示, 標準化后的食品安全更加可控, “工廠的衛生要求, 肯定是遠遠高出大部分外賣店的廚房的。 ”

“湯小鮮和范小滿”的一位負責人朱女士表示:餐包能夠讓門店很小的空間發揮出大的效用。 “最初做到十幾個門店, 都是門店現炒, 后來發現菜品沒有辦法做到標準化。 ”在她看來, 標準化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可控。 她也提到另一原因:外賣行業對于時效性的要求高。

那么, 店家有沒有考慮過告知點餐人店內用的是餐包呢?陳女士稱之前并未遇到過這個問題。

朱女士說, “湯小鮮和范小滿”公司內部此前確實討論過, “有同事提出, 高鐵、飛機上吃的也是復熱的餐包食品, 也沒有告知顧客, 我們選擇了跟隨行業內的做法”;討論也涉及過點餐人士能否接受, “想到點餐多是年輕人, 判斷他們接受程度高, 這方面我們沒有重點參考。 ”

生產廠家:

認同度不高 不建議告知點餐人

8月7日中午, 記者以商家的名義來到四川無廚食品有限公司在大邑縣的廠房。 冷庫中, 負責人鄭先生指著包裝盒上的檢驗檢疫證, “都是有證的。 ”

隨后, 在廠房內, 隔著玻璃記者注意到, 切好的肉被放在地上的筐內;隔壁一位工人正拿著大勺在鍋里攪拌, “切好后, 在這里烹制。”


四川無廚食品有限公司的生產車間

“菜做好后,在里面121℃高溫滅菌后封裝。”另一個房間,幾個工人正在擦拭包裝好的菜肴包。鄭先生指著玻璃房內表示:“里面有臭氧殺菌。”

以外賣商家的身份,記者聯系上米小福負責銷售的王先生。“牛肉的一包6塊多,豬肉的5塊多,雞肉的4塊多。”他表示,除了工廠提供的餐包,還需要商家自己準備米飯和蔬菜,“搭配起來,還是考慮到新鮮度和品相的要求。”

用加熱餐包,點餐人知道嗎?王先生表示,“不講沒有問題”。不過他也苦惱:“大家的認同度不高。”

王先生也承認,做菜肴包的企業參差不齊,有的廠家會用低品質的材料,“我看著也生氣,能夠規范一下也是好事。”

負責無廚餐飲管理營銷的蔡先生認為,使用餐包是外賣行業對于食品健康、美味和高效間尋求的平衡點。他表示,一些純外賣的店使用菜肴包,“能夠做到門店更小,出餐速度更快。”

蔡先生也不建議告知點餐人,一方面他認為國家并未強制要求告知,另一方面,“在客戶不了解的情況下告知,可能會適得其反。”

商家:使用菜肴包成本上升

生產商:綜合成本下降

“我們用的料理包。”3日下午,在香木林路上一家外賣店內,僅有的兩名員工向記者說道。記者注意到,店內除了電飯煲,還擺放了幾臺微波爐。

“菜肴包比較適合普通人創業,投入少、回報也還可以。”朱女士說,以鹵肉飯為例,此前廚師現場制作,一份鹵肉飯的成本比現在用菜肴包還要低1塊多。

在朱女士看來,雖然使用菜肴包后不用廚師和廚房,店面也可以更小,但是菜肴包卻是貴的。

不過蔡先生卻說,“如果更貴,商家為什么要用呢?”他表示,從菜的材料來說,菜肴包的價格確實上升了,“但是一份菜的綜合成本,包括其分攤的租金、廚師等,肯定是下降的。”

消費者:

難以接受,應該被告知

白女士稱自己“有豐富的外賣經驗”,此前她一周要點3-5次外賣,在她的預設中,外賣應該是新鮮制作的,“如果是這種加熱的菜肴包,不太能接受。”

盡管如此,但因工作的關系,白女士表示之后還是要點外賣,“注意甄別吧,外賣店應該把情況告知點餐的消費者。”

“當然期待外賣是新鮮的。”最近經常吃外賣的張女士向記者說。雖然對外賣新鮮的期望值不會太高,但即便如此,她還是難以接受外賣店這樣的做法,“這樣做出來的話,那我自己也可以買啊!”

“你想想,你去一家餐館吃飯,結果商家直接給你打開一個餐包,就像方便米飯那種,加熱了后給你端上來,你什么感受?”消費者胡先生說。

外賣平臺:

平臺不會限制“復熱”

記者聯系到了餓了么平臺,相關負責人表示:

餓了么平臺規定,商戶提供的外賣商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基礎上,商戶可以自主采用不同的經營形式,滿足消費者日益豐富的用餐需求。”

是否會要求商家告知消費者?他未正面回應。

滴滴外賣相關人員表示:

“目前,很多知名餐飲商家都在采用菜肴包、中央廚房等復熱手段進行餐品制作。平臺對此并沒有權力進行強制限制,但會積極查驗其餐品安全性和完整性。”至于是否公示告知該餐品是否屬于復熱餐品,“需要商家和相關部門的明確授權。”

美團外賣平臺認為:

從現行法律法規來看,并沒有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對預包裝冷藏冷凍膳食進行復熱的規定。

“美團外賣平臺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允許餐飲商戶通過菜肴復熱的方式進行生產、售賣。同時,一旦發現餐飲商戶在相關操作過程中出現不規范操作,我們也會要求商戶整改并進行處罰。”

食藥監局:

新規鼓勵明示餐食原料

成都市食藥監局表示:“只要‘方便菜肴包’取得有效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是可以添加到米飯中的。”

至于外賣商家使用“方便菜肴包”超過了點餐人現炒的預期,“新修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鼓勵餐飲服務提供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數量或重量,但并未做強制性規定,因為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解決的是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內容。”

律師說法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秀表示:

“很難界定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知情權包括生產地、日期、質量、規格等,并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

“當然,消費者以為是現場加工的,實際又不是——這種期望的落差是存在的,需要相關部門的界定。”

北京市君澤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卻認為:

經營者使用復熱包的行為,對于消費者來說超出了一般大眾的消費認知,其沒有對經營商品進行完整、準確告知,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費者可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向行政機關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這里烹制。”


四川無廚食品有限公司的生產車間

“菜做好后,在里面121℃高溫滅菌后封裝。”另一個房間,幾個工人正在擦拭包裝好的菜肴包。鄭先生指著玻璃房內表示:“里面有臭氧殺菌。”

以外賣商家的身份,記者聯系上米小福負責銷售的王先生。“牛肉的一包6塊多,豬肉的5塊多,雞肉的4塊多。”他表示,除了工廠提供的餐包,還需要商家自己準備米飯和蔬菜,“搭配起來,還是考慮到新鮮度和品相的要求。”

用加熱餐包,點餐人知道嗎?王先生表示,“不講沒有問題”。不過他也苦惱:“大家的認同度不高。”

王先生也承認,做菜肴包的企業參差不齊,有的廠家會用低品質的材料,“我看著也生氣,能夠規范一下也是好事。”

負責無廚餐飲管理營銷的蔡先生認為,使用餐包是外賣行業對于食品健康、美味和高效間尋求的平衡點。他表示,一些純外賣的店使用菜肴包,“能夠做到門店更小,出餐速度更快。”

蔡先生也不建議告知點餐人,一方面他認為國家并未強制要求告知,另一方面,“在客戶不了解的情況下告知,可能會適得其反。”

商家:使用菜肴包成本上升

生產商:綜合成本下降

“我們用的料理包。”3日下午,在香木林路上一家外賣店內,僅有的兩名員工向記者說道。記者注意到,店內除了電飯煲,還擺放了幾臺微波爐。

“菜肴包比較適合普通人創業,投入少、回報也還可以。”朱女士說,以鹵肉飯為例,此前廚師現場制作,一份鹵肉飯的成本比現在用菜肴包還要低1塊多。

在朱女士看來,雖然使用菜肴包后不用廚師和廚房,店面也可以更小,但是菜肴包卻是貴的。

不過蔡先生卻說,“如果更貴,商家為什么要用呢?”他表示,從菜的材料來說,菜肴包的價格確實上升了,“但是一份菜的綜合成本,包括其分攤的租金、廚師等,肯定是下降的。”

消費者:

難以接受,應該被告知

白女士稱自己“有豐富的外賣經驗”,此前她一周要點3-5次外賣,在她的預設中,外賣應該是新鮮制作的,“如果是這種加熱的菜肴包,不太能接受。”

盡管如此,但因工作的關系,白女士表示之后還是要點外賣,“注意甄別吧,外賣店應該把情況告知點餐的消費者。”

“當然期待外賣是新鮮的。”最近經常吃外賣的張女士向記者說。雖然對外賣新鮮的期望值不會太高,但即便如此,她還是難以接受外賣店這樣的做法,“這樣做出來的話,那我自己也可以買啊!”

“你想想,你去一家餐館吃飯,結果商家直接給你打開一個餐包,就像方便米飯那種,加熱了后給你端上來,你什么感受?”消費者胡先生說。

外賣平臺:

平臺不會限制“復熱”

記者聯系到了餓了么平臺,相關負責人表示:

餓了么平臺規定,商戶提供的外賣商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基礎上,商戶可以自主采用不同的經營形式,滿足消費者日益豐富的用餐需求。”

是否會要求商家告知消費者?他未正面回應。

滴滴外賣相關人員表示:

“目前,很多知名餐飲商家都在采用菜肴包、中央廚房等復熱手段進行餐品制作。平臺對此并沒有權力進行強制限制,但會積極查驗其餐品安全性和完整性。”至于是否公示告知該餐品是否屬于復熱餐品,“需要商家和相關部門的明確授權。”

美團外賣平臺認為:

從現行法律法規來看,并沒有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對預包裝冷藏冷凍膳食進行復熱的規定。

“美團外賣平臺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允許餐飲商戶通過菜肴復熱的方式進行生產、售賣。同時,一旦發現餐飲商戶在相關操作過程中出現不規范操作,我們也會要求商戶整改并進行處罰。”

食藥監局:

新規鼓勵明示餐食原料

成都市食藥監局表示:“只要‘方便菜肴包’取得有效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是可以添加到米飯中的。”

至于外賣商家使用“方便菜肴包”超過了點餐人現炒的預期,“新修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鼓勵餐飲服務提供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數量或重量,但并未做強制性規定,因為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解決的是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內容。”

律師說法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秀表示:

“很難界定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知情權包括生產地、日期、質量、規格等,并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

“當然,消費者以為是現場加工的,實際又不是——這種期望的落差是存在的,需要相關部門的界定。”

北京市君澤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卻認為:

經營者使用復熱包的行為,對于消費者來說超出了一般大眾的消費認知,其沒有對經營商品進行完整、準確告知,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費者可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向行政機關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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