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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死囚曾有1待遇:可留下后代再死,此事过后被官方严令禁止

在中國古代, 刑罰要比現代法律嚴苛的多。 在現代, 因為太過殘忍, 很多國家都已經將死刑從法律中剔除。 即便有些國家堅持保留死刑, 但是大多都采取注射這種相對來說比較體面的行刑方法。 就算是犯人再罪大惡極, 要槍斃他也會有專門的刑場, 給他留全尸, 以全他死后顏面。 可是在古時候, 死刑千奇百怪, 凌遲處死、五馬分尸都算很常見的, 被判處斬首之刑已經算死的痛快了。

古人被判死刑, 可沒有立即執行一說, 一般會先將犯人關個一年半載, 然后再行刑, 這跟古人相信天道輪回有關。 古人在春天和夏天,

只會判決, 而不會執行死刑。 這是因為當時人認為春天和夏天是萬物復蘇生長的時候, 如果在這個時候肆意殺生, 會引起老天爺的憤怒, 將災禍引到身邊, 甚至會影響當年莊稼的收成。

自從西周開始, 春夏不行刑就已經成為了一個不成文的規矩。 而到了漢代, 這個規定被正式寫入了漢律, 所有犯人都會集中在立秋后、冬至前這一段時間來處決。 除非是犯人罪大惡極, 犯了謀逆的大罪, 皇帝親自下旨了, 才會在判刑之后立即將他誅殺。 所以現代的電影電視劇中, 經常能聽到下面四個字, 就是“秋后問斬”, 這也符合歷史史實。 并且古代法律也是比較嚴謹的, 死刑宣判下達之后, 必須要上交刑部復議, 在這個階段,

如果是冤案被平反的人也是有的。 這個等待的時間中, 如果遇到皇帝大赦天下, 犯人很可能就會被赦免, 因而保住一條命。

古時候, 針對死刑犯也有人道主義關懷。 當時人有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想法。 只要不是罪大惡極之人, 如果死刑犯當時沒有子嗣, 又已經娶妻, 獄卒一般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讓死刑犯的妻子入獄來陪伴他, 直到她懷上子嗣, 有后代為止。 即便這個人沒有娶妻子, 也允許他的家人為他送一個女子入獄陪伴, 為他的家族傳宗接代。

古人認為殺人是損陰德的行為, 雖然是殺觸犯律法之人, 但是也會影響到自己轉世投胎。 為了能夠積點德, 避免這些冤魂索命, 于是會盡所能地滿足他們臨終前的愿望,

即便必須要按律處死這些人犯, 也幫他們留下后代, 用以為自己積德行善。

這條規矩卻被有心人士用來圖謀不軌。 漢朝有個富商, 叫做吳快, 他家族世代經商, 富甲一方。 吳快經商很有頭腦, 是當地最有名的豪紳, 但是卻有個缺點, 就是過于好色, 看見女人就挪不動道。 吳快看上了一個姓周的美女, 她雖然家境貧寒, 但是早早就定下了親。 吳快卻貪圖她的美色, 硬是將她搶回了家中, 玷污了她的清白。 事后, 周氏女被退婚, 日日待在家中, 無臉見人。

吳快這時又來到周家, 提出可以讓周氏女來自己府中做妾, 說這是給周家的大恩典, 畢竟沒人會愿意娶一個失貞的女人。 周家迫于無奈, 只能同意將女兒嫁給他。 但是周氏女性情剛烈,

得知這件事之后羞憤難當, 當即上吊自盡了。 周家失去了女兒, 大徹大悟, 到公堂擊鼓鳴冤, 請求縣令大人嚴懲吳快這種禽獸行徑。 但是縣令早就收受了吳快的賄賂, 當即駁回了周家的請求。 正好當時巡按來到當地巡查, 于是周家人在半道截住了巡按, 遞上一紙訴狀, 字字泣血。

巡按接了訴狀很是動容, 召來縣令, 要求他必須嚴查此事。 但是強龍難壓地頭蛇, 縣令雖然將吳快收監, 也按律判處了他死刑。 可是巡按一走, 縣令就再也沒有繼續查辦此案。 當時是春天, 吳快雖然被判處死, 但是卻被關在監牢里等待秋天的到來。

縣令在此時又收受了吳家人的一大筆錢, 以吳快無后為由往監獄里送了一個女人, 按照慣例等到此女懷孕之后,

再將吳快問斬。 可是吳家人很有心計, 送來的這個女人本就不孕, 于是吳快竟然就這樣一拖兩年, 遲遲沒有行刑。 甚至因為錢能通天, 收買了獄卒, 召來奴婢在獄中伺候他, 竟是過得瀟灑快活。 周家人很惱怒, 于是一狀告到了京城, 將事情鬧得沸反盈天。 縣令再也兜不住, 只能將吳快從監獄里提出來, 匆匆執行了死刑。

此事過后, 有人想效仿吳快此舉保住性命。 沒想到有吳快的前車之鑒在前, 各地縣官為了避嫌, 反而因為他提出這個請求, 第二天就被執行了斬首之刑。 這個給死刑犯留后代的規矩, 也因此宣告終結了。 雖然這個規矩沒了, 但是另外一個對死刑犯的臨終關懷歷朝歷代都堅持執行, 那就是斷頭飯。

死刑犯在受刑之前,獄卒會為他專門準備一份豐盛的菜肴,有菜有肉,酒水也不少,讓他做個飽死鬼,不至于在黃泉路上也忍饑挨餓。如果家中有錢,甚至可以讓他的家人來為他做上這最后一餐。但是不論犯人生前愛吃的是什么,有一樣東西,卻是斷頭飯中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生肉。之所以有這個規矩,那是因為傳聞中黃泉路上有惡犬,人死后要帶著一塊生肉,用這塊生肉賄賂這條惡犬,才能順利通過黃泉路,否則會遭到惡犬的撕咬,人再也不能轉世投胎。

而且古代執行死刑時并不像現代這般,而是公開行刑,大多都選在菜市口等人多的地方。斬首之刑血腥殘忍,統治者就以這種手段來震懾圍觀的百姓,使得自己的統治更為穩固。

死刑犯在受刑之前,獄卒會為他專門準備一份豐盛的菜肴,有菜有肉,酒水也不少,讓他做個飽死鬼,不至于在黃泉路上也忍饑挨餓。如果家中有錢,甚至可以讓他的家人來為他做上這最后一餐。但是不論犯人生前愛吃的是什么,有一樣東西,卻是斷頭飯中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生肉。之所以有這個規矩,那是因為傳聞中黃泉路上有惡犬,人死后要帶著一塊生肉,用這塊生肉賄賂這條惡犬,才能順利通過黃泉路,否則會遭到惡犬的撕咬,人再也不能轉世投胎。

而且古代執行死刑時并不像現代這般,而是公開行刑,大多都選在菜市口等人多的地方。斬首之刑血腥殘忍,統治者就以這種手段來震懾圍觀的百姓,使得自己的統治更為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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