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 刑罰要比現代法律嚴苛的多。 在現代, 因為太過殘忍, 很多國家都已經將死刑從法律中剔除。 即便有些國家堅持保留死刑, 但是大多都采取注射這種相對來說比較體面的行刑方法。 就算是犯人再罪大惡極, 要槍斃他也會有專門的刑場, 給他留全尸, 以全他死后顏面。 可是在古時候, 死刑千奇百怪, 凌遲處死、五馬分尸都算很常見的, 被判處斬首之刑已經算死的痛快了。
古人被判死刑, 可沒有立即執行一說, 一般會先將犯人關個一年半載, 然后再行刑, 這跟古人相信天道輪回有關。 古人在春天和夏天,
自從西周開始, 春夏不行刑就已經成為了一個不成文的規矩。 而到了漢代, 這個規定被正式寫入了漢律, 所有犯人都會集中在立秋后、冬至前這一段時間來處決。 除非是犯人罪大惡極, 犯了謀逆的大罪, 皇帝親自下旨了, 才會在判刑之后立即將他誅殺。 所以現代的電影電視劇中, 經常能聽到下面四個字, 就是“秋后問斬”, 這也符合歷史史實。 并且古代法律也是比較嚴謹的, 死刑宣判下達之后, 必須要上交刑部復議, 在這個階段,
古時候, 針對死刑犯也有人道主義關懷。 當時人有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想法。 只要不是罪大惡極之人, 如果死刑犯當時沒有子嗣, 又已經娶妻, 獄卒一般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讓死刑犯的妻子入獄來陪伴他, 直到她懷上子嗣, 有后代為止。 即便這個人沒有娶妻子, 也允許他的家人為他送一個女子入獄陪伴, 為他的家族傳宗接代。
古人認為殺人是損陰德的行為, 雖然是殺觸犯律法之人, 但是也會影響到自己轉世投胎。 為了能夠積點德, 避免這些冤魂索命, 于是會盡所能地滿足他們臨終前的愿望,
這條規矩卻被有心人士用來圖謀不軌。 漢朝有個富商, 叫做吳快, 他家族世代經商, 富甲一方。 吳快經商很有頭腦, 是當地最有名的豪紳, 但是卻有個缺點, 就是過于好色, 看見女人就挪不動道。 吳快看上了一個姓周的美女, 她雖然家境貧寒, 但是早早就定下了親。 吳快卻貪圖她的美色, 硬是將她搶回了家中, 玷污了她的清白。 事后, 周氏女被退婚, 日日待在家中, 無臉見人。
吳快這時又來到周家, 提出可以讓周氏女來自己府中做妾, 說這是給周家的大恩典, 畢竟沒人會愿意娶一個失貞的女人。 周家迫于無奈, 只能同意將女兒嫁給他。 但是周氏女性情剛烈,
巡按接了訴狀很是動容, 召來縣令, 要求他必須嚴查此事。 但是強龍難壓地頭蛇, 縣令雖然將吳快收監, 也按律判處了他死刑。 可是巡按一走, 縣令就再也沒有繼續查辦此案。 當時是春天, 吳快雖然被判處死, 但是卻被關在監牢里等待秋天的到來。
縣令在此時又收受了吳家人的一大筆錢, 以吳快無后為由往監獄里送了一個女人, 按照慣例等到此女懷孕之后,
此事過后, 有人想效仿吳快此舉保住性命。 沒想到有吳快的前車之鑒在前, 各地縣官為了避嫌, 反而因為他提出這個請求, 第二天就被執行了斬首之刑。 這個給死刑犯留后代的規矩, 也因此宣告終結了。 雖然這個規矩沒了, 但是另外一個對死刑犯的臨終關懷歷朝歷代都堅持執行, 那就是斷頭飯。
死刑犯在受刑之前,獄卒會為他專門準備一份豐盛的菜肴,有菜有肉,酒水也不少,讓他做個飽死鬼,不至于在黃泉路上也忍饑挨餓。如果家中有錢,甚至可以讓他的家人來為他做上這最后一餐。但是不論犯人生前愛吃的是什么,有一樣東西,卻是斷頭飯中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生肉。之所以有這個規矩,那是因為傳聞中黃泉路上有惡犬,人死后要帶著一塊生肉,用這塊生肉賄賂這條惡犬,才能順利通過黃泉路,否則會遭到惡犬的撕咬,人再也不能轉世投胎。
而且古代執行死刑時并不像現代這般,而是公開行刑,大多都選在菜市口等人多的地方。斬首之刑血腥殘忍,統治者就以這種手段來震懾圍觀的百姓,使得自己的統治更為穩固。
死刑犯在受刑之前,獄卒會為他專門準備一份豐盛的菜肴,有菜有肉,酒水也不少,讓他做個飽死鬼,不至于在黃泉路上也忍饑挨餓。如果家中有錢,甚至可以讓他的家人來為他做上這最后一餐。但是不論犯人生前愛吃的是什么,有一樣東西,卻是斷頭飯中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生肉。之所以有這個規矩,那是因為傳聞中黃泉路上有惡犬,人死后要帶著一塊生肉,用這塊生肉賄賂這條惡犬,才能順利通過黃泉路,否則會遭到惡犬的撕咬,人再也不能轉世投胎。
而且古代執行死刑時并不像現代這般,而是公開行刑,大多都選在菜市口等人多的地方。斬首之刑血腥殘忍,統治者就以這種手段來震懾圍觀的百姓,使得自己的統治更為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