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我在大學畢業以后, 出去實習認識的同事, 我們是一個公司的但是不是一個部門, 因為公司禁止辦公室戀愛嘛, 所以我們一直都是地下黨的那種發展方式, 可是就在我們習慣了這種地下戀情的時候, 她突然又被公司給掉到了西安的分公司, 我們就開始了更加難熬的異地戀。
在我們異地戀大概半年的時候, 我辭職了, 去了有她的城市找她, 我們一起約定好一起回家見父母, 可是我怎么也沒有想到她如此低調的一個人家里竟然這么有錢, 我在第一次去拜訪她父母的時候就被她的父母看不起了,
本來說好的一起回家見我的父母, 可是就是因為嫌棄我家里沒錢, 所以她也沒有陪我一起回家, 我給我爸說起入贅的事情, 我爸叫自己考慮, 我知道我爸是不愿意的因為我們家只有我一個兒子, 只是她不想我不幸福而已, 他只是說人家家里有錢你過去能被人看得起嘛。
我也知道這其中的道理, 可是后來我還是答應了入贅, 但是卻因為結婚那天我們家少給了一個450塊的紅包, 然后我老婆就一直不愿意下車結婚, 后來勉強結婚了, 竟然在洞房花燭夜的晚上叫我一個人睡沙發。
(作者點評)
我們獲得幸福的權利不該是建立在金錢還有家庭條件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