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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046年, 武王伐紂, 建立了周朝。 據清代學者葉夢珠先生在《閱世編》中所載, 這周武王采納了周公旦的意見, 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分封制。
周公旦說, 周朝國土廣袤, 邊境線綿長, 光靠周天子一人之力, 實在無法照顧周全。 所以, 可以將除王畿以外的土地, 劃分給諸侯, 讓他們去管理土地上的百姓和田地。 如此一來, 既可以鞏固周天子的統治, 又可以擴大統治區域。 用古書上的說法, 叫封建親戚, 以蕃屏周。
據史料記載, 周武王采納了周公旦的建議,
那么, 當自己老了以后, 到底該把這王位傳給誰呢?是給年齡最大的那個?還是讓他們打一架, 誰打贏了王位就是誰的?都不是, 據《閱世編》所載, 周武王專門創立了宗法制, 其目的, 就是為了解決貴族們在權力、財產繼承方面的這個矛盾。 據史料記載, 宗法制最重要的一個原則, 叫嫡長子繼承制。
以周武王姬發為例, 他可能有好多妾, 但只有一個妻。 而所謂嫡長子,
各位, 在宗法制的話語體系下, 一個人, 只要一出生, 他是否有繼承權, 能繼承啥, 就已經確定啦!如此一來, 就能避免兄弟相殘、同室操戈的悲劇發生。 據史料記載, 此法由于極具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所以由統治階級內部, 開始流向民間。 老百姓雖然沒有王位要繼承, 但他們也有一畝三分地, 需要確定該給哪個兒子。
而宗法制, 用在這里正合適。 剛才說了, 在宗法制下, 只有嫡長子, 也就是正妻所生長子才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