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7月31日訊(記者 張艷玲)今起, 財政部等對節能汽車, 減半征收車船稅, 對新能源車船, 免征車船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今日聯合發布《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 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以下簡稱節能、新能源)車船的車船稅將實行優惠政策。
通知指出, 對節能汽車, 減半征收車船稅。
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應是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乘用車)。
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商用車應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燃用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通知明確, 對新能源車船, 免征車船稅。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 對其不征車船稅。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應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船舶的主推進動力裝置為純天然氣發動機。 發動機采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熱值占全部燃料總熱值的比例不超過5%的, 視同純天然氣發動機。
通知指出, 符合上述標準的節能、新能源汽車,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不定期聯合發布《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予以公告。
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汽車企業)可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財稅優惠目錄申報管理系統,
通知強調, 在開展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能、新能源車船審查和認定等相關管理工作過程中, 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存在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的, 按照有關國家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列入《目錄》資格的汽車企業, 以及提供虛假資料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本通知發布后, 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錄》(以下簡稱新《目錄》)的節能、新能源汽車, 自新《目錄》公告之日起,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之前的通知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