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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案一审判决 加多宝赔偿14.4亿

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27日電 白云山27日晚間公告稱, 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近日收到廣東高院關于“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 廣東加多寶、浙江加多寶、加多寶(中國)、福建加多寶、杭州加多寶、武漢加多寶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

此外, 公告稱, 案件受理費1469萬元由原告廣藥集團和被告廣東加多寶、浙江加多寶等6加多寶公司各負擔一半。

白云山還在公告中表示, 預計此次判決不會對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

廣藥集團2015年3月發給廣藥白云山的《關于修改“王老吉”系列等商標注入承諾的函》中顯示:待“紅罐裝潢糾紛案”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

廣藥集團將“王老吉”系列等商標依法轉讓給廣藥白云山。

而早在2017年8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廣藥集團和加多寶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 共享“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按照此前承諾, 這也就意味著王老吉商標所有權將由廣藥集團轉至廣藥白云山。 (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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