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結婚10年,今年辦理了離婚手續,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歸我一個女孩10歲,一個男孩5歲。
我和前夫結婚時他一窮二白,我的收入是他的10倍,我之前在互聯網公司做經理,我們結婚後把他戶口從農村遷到城市,我買了房。 他和我結婚頭幾年,是一個普通職員,每月收入只有幾千元。
幾年前,我們自己創立了公司。
我的前東家向公安局報案說我侵犯其商業秘密,之後數年我都是在訴訟中度過的,我是取保候審沒有去坐牢,但是我經歷了公安機關檢察院、地方法院好幾年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等,今年我被判無罪,之前幾年一審判決都是說有罪判緩刑。
這些年我承受的精神壓力很大。 在官司訴訟期間我生了二胎,這兩三年我在家全職帶孩子。 2014年年初我發現丈夫婚外情一直到現在。 第三者比我年輕10歲,互聯網同行。
發現他婚外情後我痛哭著問他,為什麼要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搞婚外情?他說他不會離開我們,這三年他幾次要和第三者斷絕關係,但是都沒有斷,我們之間也會冷戰,之前我生氣也提過離婚,我們的關係越來越差,今年他說雖然官司結束了,但是他的心回不來了,離婚吧。
說實在,我並不算特別恨第三者,我是恨自己的男人,在我艱辛的時期他在外面找情人。 離婚前夕,我丈夫說我們離婚,他也剛和第三者斷了,他要給他自己時間和空間。
我們是和平離婚,沒有爭吵,但是我在語氣和財產利益上對他做了讓步,我不想訴訟離婚,我要我的兩個孩子,但夜深人靜時我想想就非常生氣,也非常恨他,我把我十幾年的業務和客戶資源都給了我丈夫,一起做這家公司,我還為此身纏官司數年,他還搞婚外情導致我們離婚,我現在沒有事業變成一個全職媽媽,所以我心裡很不平衡,我要如何化解我的這份怨恨?因為我知道只有我不恨他了才能生活得更好,才能不影響我的心態帶好孩子。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還愛他。
他因為家庭原因一直比較喜歡大手大腳花錢,我是20年一貫地節儉過日子,所以我們在金錢價值觀上一直都有衝突。
離婚後公司給了他,我要了兩個孩子和現在住的房子。 目前我們還住在同一套房裡,他還沒有搬離出去。 我經濟上還過得去,10年內不工作靠積蓄和租金收入養活自己和孩子都沒有問題,但是我作為個全職媽媽,對未來的職業和單親家庭的教育還是感到非常迷茫。
作為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我要如何有意義地過以後的人生?我在想要不要移民?我的前男友在20年前去了英國,現在在英國做律師,逢年過節我們一直保持郵件聯繫,20年沒見面,他離過婚目前單身。 我現在也恢復單身,但是我沒有勇氣告訴他我也單身了還帶著兩個孩子。 這裡涉及一個話題,我們離婚後,如何適當地傳遞單身的資訊給潛在的適婚物件?還是默默地等著,或者主動在朋友圈裡說,我還是缺少這份勇氣和魄力,還害怕別人知道我離婚了。
再婚的機會、碰到合適的人選概率會趨少,特別是中年女性還帶著孩子。
另外還有一個困惑,我大學時有次看雜誌上說我這月份生的對應什麼花,有什麼性格和運氣什麼的,裡面有說我會結兩次婚,糟糕的是我記住了,之後20年這暗示經常在我腦子裡揮之不去,我怕離婚結果真離婚了。 前年我和丈夫去算命,她說我們夫妻的感情不好是因為生了這個兒子,當時我聽了也是非常害怕。 這種不好的自我心理暗示要如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