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 新世紀剛剛到來不久, 美國爆發了911事件, 國貿大廈被恐怖分子襲擊, 造成了9287人死傷的重大恐怖事件。 有觀點認為事件的起因是美國長期偏袒、保護以色列, 引發了中東激進分子的不滿, 最后用駕駛飛機撞大廈的方式報復美國, 可以說911事件的根源是戰爭。
實際上因為戰爭而引發的恐怖事件屢見不鮮, 除了2011年的911事件, 2004年爆發于西班牙的311事件同樣很有名。 2004年3月11日清晨, 恐怖分子在列車、車站內放置了多枚炸彈, 炸毀了一列雙層列車、兩座車站, 當時正是馬德里人上班的高峰時期, 可想而知會有多可怕了。
根據后來調查的結果, 恐怖分子一共放置了13枚炸彈。 7點40分, 恐怖分子遙控引爆第一枚炸彈, 并在極短的時間內引爆了9枚(還有未引爆, 后在警方的控制下做爆炸處理)。 由于炸彈爆炸的間隔短, 加之列車、車站內的西班牙人確實太多了, 這10枚炸彈共造成2241人死傷(191人死亡、2050人受傷過)。
因為被爆炸波及的人過多, 馬德里全市的醫院都接收了傷者, 311當天對馬德里的醫療系統來說是一次巨大的挑戰, 醫生、護士全都取消了假期, 人們自發地到附近的醫院獻血。 所有傷者中, 年齡最小的只有7個月, 她被母親護在懷中躲過了爆炸的直接傷害, 但最終還是因為傷勢過重死在了手術臺上。
311事件之后, 500萬西班牙人走上街頭舉行抗議游行,
為什么恐怖分子要選擇3月11日, 而不是3月20日, 這個伊拉克戰爭一周年的特殊日子呢?因為當時西班牙大選在3月20日一之前, 恐怖分子不僅要報復, 而且要破壞大選。
因為死傷人數眾多, 西班牙不僅在國內抓捕嫌疑犯, 還在各國的配合下發布了國際通緝令, 最終有28人落網。 除了7人因為證據不足而無罪外,
兩名主犯身背191條恐怖主義殺人罪、1856條企圖殺人罪和大量其他罪證, 數罪并罰之下, 一人被判42924年, 另一人被判42922年, 加起來多達85846年。 一名從犯(西班牙人, 職業為礦工)提供了恐怖分子所需的炸藥, 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恐怖活動, 但法庭還是判了38976年。 不過西班牙法律最多只能判處40年監禁, 所以數字雖然很龐大, 三人的刑期加起來也只有1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