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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犯罪當作事業,史上最倡狂賊王,卻終究逃不過法律制裁

上個世紀90年代, 一個盜匪竟然在全國掀起軒然大波, 到底是何方神聖有這麼大的本事呢?——張子強

張子強由於從小家境貧寒, 只好住在當時香港的油麻地。 四五十年代的油麻地遠遠不是現在那個“寸土寸金”、富有身份象徵的繁華地段。 當時的油麻地很小, 離海灘不遠, 一些地方只是海邊的荒地, 只有一些低矮的建築, 有點像後來的棚戶區。 住在這兒的不是窮人, 就是一些三教九流之輩, 常常發生一些黑社會的火拼。 張子強就這樣從這個龍蛇混雜的地區長大, 成天跟街頭惡棍, 黑社會成員混在一起。

很快, 張子強就加入了黑社會, 並成為小頭目, 就這樣開始了他的犯罪之旅。

1990年2月22日, 在香港啟德機場, 張子強將40箱勞力士搶下, 並順利的逃過了警方的追捕, 就這樣成功的完成了他的第一次大案。 然而貪得無厭的張子強並不滿足, 在1991年7月12日上午, 也就是勞力士案件的一年半以後, 搶劫運鈔車, 雖然被警方查出拘捕, 但在法院審判時, 因證據不足, 被釋放。 獲釋的張子強並沒有善罷甘休, 第二天他張揚地開著他的那輛黃色蘭博基尼名貴跑車, 約請香港電視臺記者“控訴”員警, 並以冤案的名義向香港警方索賠, 為此香港警方後來向張子強賠了800萬港幣。 張子強的名字, 一時間在香港差不多家喻戶曉, 成了一個社會明星。 本以為張子強在名利雙收後就會收手,

可沒想到的他竟然變本加利, 打起了綁架富豪家屬的念頭。

1996年5月23日下午5時許, 當李澤钜乘車行在港島南區深水灣道一個拐彎處時, 張子強等多名綁匪手持衝鋒槍、手槍及手雷將李澤钜及司機劫持。 張子強單槍匹馬闖進李家, 張口就要二十億, 李嘉誠正在吃早餐, 客客氣氣地請他坐下, 然後說二十億不可能一下子之間就調得出來, 他需要時間籌錢。 張子強當時身上捆綁了很多雷管, 並要求不准報警, 而且要準備現金, 並且備車讓他安全離開。 後來李嘉誠說只能給十億現金, 張子強圖吉利, 要了10.38億。 花了三個多小時用編織袋裝了N袋現金給張子強裝到車上, 並且李嘉誠真的沒報警,

讓張子強成功劫走十億港幣, 也是迄今為止香港劫案最高勒索金額。

有了資本後的張子強, 並沒有停止犯罪, 反而把犯罪當作自己的事業, 並從中獲得成就感。 就這樣張子強為了追求這種成就感, 在1997年張子強竟然偷運了八百公斤炸藥, 兩千枚雷管及五百米導火線前往香港, 想要炸掉香港的赤柱監獄, 營救他的同夥葉繼歡。 但張子強沒想到警方已經得知自己計畫, 並將所有炸藥全部查獲, 一下子慌了神, 連忙從香港趕到廣州避風頭。 而廣東省警方接到情報, 早已經監視著張子強的一舉一動。 終於在1998年1月25日, 在外海大橋警方將張子強抓獲。

天網恢恢, 疏而不露, 賊王張子強終於落網, 並在強大的審訊攻勢面前, 張子強認罪了,

他交代了在香港作案七次, 暴力搶劫, 殺人, 綁架勒索, 數額達十多億之巨的犯罪事實。

1998年12月5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 判處張子強死刑, 就這樣一代賊王, 隨著砰的一聲槍響, 倒在了法律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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