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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過東南亞旅游的朋友應該都知道, 在很多東南亞國家入境時, 有一部分當地的海關人員會明示或暗示地向游客索取“小費”, 數額不會太高, 大約10人民幣左右。 每每遇到這種情況時, 大部分中國人怕惹麻煩, 都會乖乖給錢, 甚至那些中國旅游團的導游還會要求團員自己主動把“小費”夾在護照里遞給海關, 果真是極盡“諂媚殷勤”之能事, 讓人感覺非常難受和可恥。
當我告訴多中國游客說, 如果以后遇到類似這種情況, 一定要堅決立場, 不該給就一定不能給!然而,
這話乍一聽好像有道理, 但你仔細想想, 就會發現其中有非常大的漏洞和問題。 首先, 我承認東南亞很多國家都有“小費文化”, 我也尊重其他國家的這種文化, 但是, 你自己仔細想想清楚, 你給為你提供服務的服務生額外的錢, 那叫做“小費”。 而你給一個國家的公職人員額外的錢, 那還叫“小費”嗎?那已經不是“小費”了, 那叫做“賄賂”!海關人員都是每個國家的公職人員, 他們找你要“小費”,
中國有句古話, 叫做“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別以為你隨隨便便給東南亞的海關人員一點“小費”無關緊要, 錢也不多, 但你要知道你這種行為的性質到底是什么?當你給了這樣的錢, 你不僅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 反而會被別人嘲笑中國人“沒原則”。 正因為中國游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縱容心態, 以至于現在很多東南亞國家的海關人員專門只找中國人“索賄”, 而且一找一個準, 中國人在他們心目中早就已經成為“冤大頭”了, 難道你不覺得丟人嗎?難道你還覺得這樣的“小費”應該給嗎?中國人到底還有沒有“原則”了?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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