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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再遇一坎 24年刑恐怕还要增加 刑期已失去实际意义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將于本月20日下午2點對韓國前總統樸槿惠涉嫌收受國情院賄賂及違反公職選舉法案進行一審判決。 已經在“國政壟斷案”中被判處24年有期徒刑的樸槿惠, 如果在這兩個案件中被法院認定有罪, 刑期將被相應增加。

樸槿惠因為在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間涉嫌收受韓國國情院35.5億韓元(約合2104萬元人民幣)的特殊活動費, 被韓國檢方以受賄罪訴至法院。 同時在2016年, 樸槿惠又因介入當時的執政黨黨內議員選舉工作, 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

如果不出意料, 樸槿惠將依然缺席當天的判決。 自去年10月份以來,

樸槿惠以反對法院簽發追加拘束令狀為由, 已經連續9個月沒有出席庭審。 因此當天的宣判僅僅會有檢方和國選律師團參加。

由于在國情院案中, 向樸槿惠提供資金的時任國情院長和共謀樸槿惠收受資金的時任青瓦臺秘書們都已經被判有罪, 因此樸槿惠在這個案件中理論上不太可能被判無罪。 但法院有可能不會認定樸槿惠的受賄嫌疑。 因為在此前判樸槿惠三名秘書時, 法院沒有認定他們的受賄嫌疑, 但認定了國有資產流失罪。

再根據目前的證據情況, 樸槿惠在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中的犯罪細節已經非常清楚, 因此在這個案件中, 樸槿惠很難被認定無罪。

檢方已經就上述兩個案件向法院分別求刑12年和3年。

如果法院最終認定檢方的控訴, 按照檢方求刑最終判刑, 已被判處24年刑的樸槿惠的刑期將增加至39年, 也就是無期徒刑。 因此在樸槿惠剩下的判決中, 刑期已經失去了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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