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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纹过身有故事的女生,是不是大多数都后悔了?

一個不良少女在身上的很多部位都紋身了, 那時候她在混社會, 后來她不混社會了, 結婚生子正常生活。 然而她對自己的紋身是排斥的, 或者說她對曾經的過去已經不認可了, 所以無論多熱的天氣她都穿著長袖, 只是為了不讓自己的孩子和朋友看到自己的紋身。

有一個女生對紋身有三個原則, 我覺得很有道理。 她說:

第一, 我覺得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我的紋身一定是身邊最親密的人支持才會去做的。

第二, 如果我很想紋一個圖案, 會等待很長一段時間, 等過了一年之后還想紋這個圖案, 那我一定不會遲疑。

第三, 衛生問題。 我會選擇正規的紋身店, 一定要用一次性針頭, 并且是在我身體最適合的狀態。

很多紋身產生于特定時段特定事物特定對象, 或緬懷或紀念或證明表達什么, 以為刻在身上就刻在了心里, 就自此永恒了。 哪知世間一切敵不過流年, 時間一過, 那事就漸漸變成鏡花水月, 連回憶都不真切了。 這時再看身上模糊的線條圖案, 無奈的笑笑, 一聲嘆息, 只怪當時太年輕。

紋身將近十年, 從未后悔, 紋的內容是《失樂園》里的一句謹言, 這句話在我最難的時候支撐著我走過來, 已經成為了人生信條。 另外勸很多人不要站在高處去俯視紋身者, 紋身其實是需要很大勇氣的。

其實任何事情后不后悔都取決于自己的想法,

紋身也是如此。 喜歡的人要自己選, 每一天的生命要自己過, 結婚之前都應該在心里有個一輩子的承諾。 無論后悔還是不后悔, 人總要做一些以一輩子為單位的事情, 要想清楚的事很多, 不只紋身這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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