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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断电缆又挖爆水管,哪能全怪施工队?

云集四方評論, 小明陪你“辯”新聞。

深圳地鐵又“闖禍”了!

早前, 由于深圳地鐵在施工中三天內挖斷七根電纜, 深圳供電局7月5日、7日連發多條微博隔空喊話深圳地鐵“地鐵野蠻施工是要讓電纜經脈全斷嗎?”一周未過, 深圳地鐵施工單位又將布吉的供水主管道挖爆了……

電纜被挖斷事故現場。

這破壞性, 讓人瞠目結舌。

網上更是出了不少調侃段子。

“深圳地鐵:猜猜我今天又挖到了啥”

“你不給我挖電纜那就挖水管, 再不給我就挖光纖”

“天然氣管道在瑟瑟發抖”

3天挖斷7根電纜, 深圳地鐵集團致歉稱, 因施工單位工人操作失誤導致,

表示將吸取教訓, 對全市地鐵施工涉及地下管線的施工現場進行核查, 同時頂格處罰施工單位。

言猶在耳, 然而, 一周不到, 核查、頂格處罰的結果卻是另一個施工隊又挖爆了供水管道。

這次難道又是工人操作失誤?深圳地鐵集團回應, 經初步調查, 該事件是因施工單位對管線情況摸排不徹底等因素造成, 違反了深圳地鐵集團《地下管線設施安全保護規定》。

施工現場的警示牌。 ?圖來自深圳供電官微

施工單位受到約談、處罰, 是應該的。

根據規定, 凡施工可能影響地下管線安全的, 應當在施工前通知相應地下管線工程建設單位安排管線監護。 相關施工規范也強調, 若遇到資料反映不詳、與實際不符或在資料中未反映管線真實情況的,

應向規劃部門、管線管理單位查詢, 必要時在管理單位人員在場情況下進行坑探查明現狀。

施工單位只顧埋頭蠻干, 哪里通知過供電局等部門來監護管線?大夏天的, 挖斷電纜, 挖爆水管, 影響了大批市民的生活。 而且, 破壞后得損失多少?補救的話又得增加多少成本?被約談、頂格處罰, 不冤。

深圳地鐵施工現場。 ?圖來自深圳供電官微

但是, 這事能全怪施工單位嗎?

施工前, 供電局等相關單位提供過準確的管線圖紙嗎?各單位有沒有信息上的互通?

小明查找資料時, 找到了深圳特區報早前的兩篇報道, 《深圳地下管網如迷宮》、《地下管線“情報”不準誰負責?》。

報道中拿深圳寶安區的一條道路為例,

路面被反復挖開, 甚至出現10多家單位的施工隊伍各挖各的、各埋各的, 地下管線縱橫交錯, 這根搭在那根上, 完全沒有章法。 臨時更改線路的情況時有發生, 有時連施工方自己都弄不清了。

報道中還寫到, 深圳沒有一家單位能提供準確的地下管線資料和數據, 很多都是“僅供參考”, “情報”不準, 致使施工單位經常“摸瞎”。

小明又查了下近幾年深圳地下管網的資料。 根據媒體報道, 據深圳市供電局相關負責人提供的數據, 今年上半年, 深圳共發生野蠻施工導致輸電電纜受損99起, 其中地鐵施工11起, 占總數的11%, 此外, 還有房地產施工等占比也比較高。 2015年至今, 地鐵施工在福田區共導致電纜破壞35次。

2015年, 某地鐵施工現場挖破燃氣管道 。

地下管線如此高頻率的遭到“破壞”, 已經提醒了深圳, 有必要對地下管網進行普查, 整理出準確的資料。 期間, 還要杜絕有的單位為了省事拿設計圖代替竣工圖的行為。

“情報”準確了仍不夠, 還應形成一種協調機制, 施工前, 各單位對施工中可能產生的問題提前進行溝通。 這比起事后再追責更加有效, 成本也更低。

其實, 道路施工產生問題的不止有深圳, 這種現象在全國普遍存在。 城市在不斷發展, 一些地方在規劃地下空間時, 眼光短, 各單位又急功近利、追求政績, 常常是今天剛修好的路, 另一個單位明天又挖開, 勞民傷財, 既浪費了資源, 又影響了市民生活, 讓市民飽受城市擁堵之苦。 這就需要市政部門和各單位在規劃上有預見性,

信息互相溝通, 考慮到未來城市的發展, 長遠布局, 減少事故的發生。

(壹點號·明辯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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