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琴是溥儀的第四任妻子。 當年, 還是康德皇帝的溥儀選年僅15歲的李玉琴為妃, 冊封為福貴人, 并對其制定了極不合理的21條規矩。 令溥儀沒想到的是, 多年后李玉琴因此找他造反, 溥儀卻認慫了。
溥儀之所以選擇還是小學生的李玉琴, 是因為那時她既不懂人情世故, 也沒有社會經驗, 比較容易控制。 溥儀每娶一個妃子, 都要立規矩, 對李玉琴卻是尤其苛刻, 因為她“出身貧賤”。
溥儀訂出的21條規矩有:必須無條件遵守清王朝的祖制;必須絕對服從, 一切言行都得順從旨意;忠實伺候一輩子;不許變心,
另外, 溥儀對李玉琴的家屬也制定了6條限制辦法,如不許泄露她與自己的關系;不許前來看望, 除非經過御批, 等等。 李玉琴后來回憶:她就是受溥儀擺布的“宮廷玩物”, 每天任務就是伺候溥儀, 使其高興。 溥儀叫她唱歌就得唱, 有時還叫她一起打坐, 一坐兩小時, 不小心睡著了, 溥儀便又打又罵。
隨著偽滿政權的垮臺, 溥儀被關押, 改造。 李玉琴在艱難困苦中等待溥儀多年, 據說她是靠著一種迷信的力量在堅持, 一直認為“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但兩人最終在15年后離婚。
大運動開始后,
1967年, 兩人來找協和醫院病房, 李玉琴一看到病床上溥儀便大聲怒斥:”我們是代表東北人民來的, 同你算老帳。 ”她要溥儀寫一份文件, 替她澄清問題, 說明她入偽皇宮后如何受壓迫, 如何被迫在21條上簽字等等, 以表明自己是被壓迫者, 和溥儀區別開來。
李玉琴的做法在當時是可以理解的, 溥儀也承認這些都是事實, 他支支吾吾不敢多吱聲, 臉色變得蒼白。 當時, 溥儀心里也非常害怕, 本來就擔心被批判, 李玉琴來造反, 更是嚇得腳打抖。
溥儀的最后一任妻子李淑賢倒是厲害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