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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校园贷” 大学生盗养母7万

昨日, 王某被控盜竊罪在密云法院受審, 她流淚向母親致歉。 新京報記者 劉洋 攝

起初借三千元, 為還高額貸款繼續借貸, 最終欠下十多萬;以盜竊罪被起訴, 受審稱為滿足奢侈生活

借3000元貸款要還1.7萬元, 為了還新貸款又繼續借貸……深陷各種校園貸款的女大學生王某最終因實在無力還債, 盜竊養母7萬元。

昨日上午, 王某被控盜竊罪在密云法院受審。 庭后母女相見, 兩人泣不成聲。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 兩人已解除收養關系, 案件將擇日宣判。

2017年9月6日, 教育部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 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家里乖乖女 學校“大姐大”

昨日庭審現場, 穿著黑色衣服的王某不斷哭泣。 當法官提到“母親含辛茹苦養你”時, 她哭著說“我對不起媽媽, 知道她養我不容易”。

檢察機關訴稱, 2017年7月至8月, 王某多次通過微信轉賬, 秘密將養母李女士綁定微信的銀行卡內存款轉入自己賬戶, 共盜得7萬元, 用于償還“校園貸”。

李女士不解的是, 家里的乖乖女為什么會盜竊?

她清楚記得, 1998年4月下旬的晚上, 去朋友家途經密云區某橋附近時, 撿到被棉被包裹的棄嬰。

“棉被臟兮兮的, 什么信息都沒留。 ”看孩子可憐, 李女士將棄嬰抱回家, 邊撫養邊登報找孩子親生父母。 直到半年后, 孩子會叫“媽媽”, 她再也放不下了。

雖然有女兒, 李女士還是決定留下這個棄嬰,

通過社會福利兒童收養部門送養的方式, 辦理相關收養手續并取名。

她對身世可憐的小女兒格外疼愛, 讓孩子學跳舞、輪滑以及各種補習班, 如今王某已是舞蹈十級。 2009年丈夫因病去世, 治病期間花了很多錢, 面對巨大的家庭變故, 李女士都沒放棄過養女。

“當時拿2600元的月薪, 為了養一家老小, 我出去賣雞蛋、推三輪賣菜、打工, 又開了小飯桌。 ”李女士泣不成聲, 她覺得小女兒一直很乖, 也考上了大學。

大學期間, 她每月給養女生活費2000元, 有時2400到2500元, 已經參加工作的大女兒也會給妹妹零花錢。 開始生活費是一下打過去, 李女士后來隱約發現小女兒花錢太沖, 就每周打500元, 還囑咐孩子“外邊有天大的事情都跟家里說,

別學壞”。

事后, 她去了趟學校, 才得知家里的乖乖女卻是“大姐大”, 同學、老師反映, 王某在學校總是吆五喝六, 出手闊綽。 王某也說, 自己缺錢了不會和同學借, 而是找網絡平臺貸款, 愛面子、奢侈是其“借錢也要花”的原因。

新貸還舊債 欠款十余萬

法官和李女士追問, 為什么最初三千元的借貸, 會滾成十余萬?

王某說, 在南京上大學期間, 因一次同學聚會, 自己醉酒到醫院洗胃, 跟同學借了兩千多元醫藥費。 “怕媽媽和姐姐擔心, 不敢跟家人要錢”, 于是上網搜索校園貸款的APP, 貸了三千元還給同學。 但對方通過協議讓她連本帶利還1.7萬元, 她同意了。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 上述APP為“名校貸”。 一位曾在該平臺貸款的用戶稱, 貸款1萬元會先扣除兩千咨詢費,

實際到手只有八千, 還款則連本帶利1.2萬元甚至更多, “是個深坑”。

為了還貸款, 王某就從別的地方繼續貸款兩萬元, 又欠下更多的本金和利息, 直到案發她稱已經舉債十余萬, 無論如何也還不起了。

在這些債務中, 王某說自己共到手三四萬, 錢都用來娛樂、給男友花費等。 她提到, 和男友交往期間所有費用都是她花, 后來男友才知道是貸款。

李女士也知道女兒交了男友。 上大學后, 王某一次放假帶男友回家, 她覺得女兒長大了交友很正常, 還帶孩子們去密云古鎮玩。 當時她并沒有想到, 女兒一直在為這個男孩花錢。 直到王某出事休學后, 她和大女兒去學校收拾房間發現女兒給男友買的兩雙鞋, 一雙五千多元。

“校園貸”的事, 王某一直沒對家人說。 去年暑假, 王某回到家中時已欠下十余萬貸款, 對方威脅如果還不上就去家里要賬。 事發當晚, 被債主逼得太緊, 又不敢跟母親提借款的事, 王某想到偷錢。 她把母親銀行卡綁定手機, 猜出付款密碼, 給自己轉賬7萬元。

盜養母財物 母女解除關系

李女士發現錢丟時, 曾詢問王某, 在其始終不承認盜竊的情況下報警。 經警方確認, 犯罪嫌疑人就是王某。

至此, 她才知道女兒有巨額債務, 這時債主也追到家里。 “每天不下四五十個要賬的。 ”擔心女兒前途受影響, 她先到公安機關撤案, 后給女兒辦了一年休學, 集中處理債務問題, 也希望女兒有所改進。 然而, 李女士替女兒還了18萬貸款后, 王某“跑了”。

王某說,從母親處拿的6萬元用于還貸,剩下一萬買了機票去南京,找男友玩了。而李女士發現女兒離家期間,又有新的債務追來,“氣得臥床不起”。

今年1月,她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和養女的收養關系,并在公安機關取消了撤案申請。“我覺得孩子稀里糊涂的,自己都說不明白怎么回事。”李女士痛苦地說,感覺女兒交友不慎,可能被騙,如今已無法追究,只希望她認真改過。

檢察機關認為,王某偷刷銀行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以盜竊罪對其提起公訴。同時王某有自首情節,在收養關系存續期間盜竊養母財物,屬于偷拿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財物。公訴機關建議判處王某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可適用緩刑。

庭上,李女士出示了諒解書,想給女兒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當法官問到解除收養關系會否對養母有怨恨時,王某哭著說,“我會好好孝順母親,她就是我的媽媽。”

法庭最后母女相見時,兩人泣不成聲。“我真的知道錯了,之前沒想到會這么嚴重,感謝母親對我19年的照顧,我知道她的不容易,以后會好好努力彌補她,照顧她。”王某懊悔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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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學生“校園貸”成被告

借錢買高檔手機、電腦、電動車后卻還不起錢,1月以來,廣西南寧西鄉塘區法院陸續受理廣西柒零肆金融投資有限公司(簡稱704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上百學生因未償還借款成為被告,卻無人應訴。

法院高新法庭庭長黃支革表示,法院已受理122起,還有200多件等候立案。

多名辦過借貸業務的同學稱,公司宣傳免費贈送手機電腦吸引學生,后告知必須通過兼職換購,即簽貸款合同用工錢還款,但提供的兼職非常少,根本無法完成。也有學生還款提示失敗,兼職記錄莫名消失,卻在一段時間后被通知還高額逾期費。

一名學生提到,借貸年利率超100%。對此,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律師介紹,民間借款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此外如有學生主動還款時被退回,屬于不良商人的惡意行為所致,學生有權拒絕無法還款后的利息。

“704校花”官網已無法訪問,APP頁面均為空白。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回應,因業務調整,該業務暫停放款。

追訪

高利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近年來,大學生因賭博、整容、高消費等貸款,欠下高利貸無力償還的情況屢見不鮮。去年9月6日,教育部明確“取締校園貸款業務,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在校大學生發放貸款”。

密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杜娟介紹,大學生突然到了新環境,遇到消費、交友和借款問題缺乏處理經驗和理智。而王某只用學生證就能借下巨款,說明放貸人掌握大學生弱點,知道即便學生無力還債,家長仍會還錢。

安理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稱,國家對借款利息有規定,年息24%、月息2%以下受保護;年息24%到36%為自然債務,如借貸雙方愿意是可以的;但年息36%、月息3%以上不合法,如果拿高利貸借款合同打官司,法院會認定無效。

包華補充,很多大學生為滿足奢侈生活和不良嗜好,規避正規的金融貸款途徑,尋找私人高利貸,從而也規避了制度的保護。此外相關職能部門需要對校園貸的入口合理把關,適時糾偏,“該引導的引導,該處罰的處罰。”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劉洋 實習生 劉名洋

王某“跑了”。

王某說,從母親處拿的6萬元用于還貸,剩下一萬買了機票去南京,找男友玩了。而李女士發現女兒離家期間,又有新的債務追來,“氣得臥床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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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劉洋 實習生 劉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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