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9月第一次和平時期義務兵役制付諸法律, 美國婦女要求參軍的呼聲愈來愈高, 女性愛國組織席卷全國各地。 “芝加哥國防婦女聯盟”、“洛杉肌婦女急救國防團”“華盛頓綠色警衛隊”等婦女組織積極與國會據理力爭, 推動婦女邁向軍隊, 終于在1941年5月建立陸軍婦女輔助軍團(WAAC)的議案提交國會。 陸軍婦女輔助隊的法律地位是模棱兩可的, 亦受質疑的, 直至1943年7月國會通過立法去除了WAAC的輔助地位, 改建陸軍婦女隊——WAC。 除了陸軍婦女隊, 二戰期間美軍女兵還包括陸軍婦女航空隊、海軍志愿緊急服役婦女隊、海岸警衛隊婦女后備隊和海軍陸戰隊婦女預備隊。
婦女參軍雖明顯具有緊迫性、補充性, 但是, 與男兵相比, 女兵的招募條件卻是更為嚴格。 婦女需要經過一系列的測試與訓練, 至訓練考核合格后方可成為一名士兵。 首先是智力與體能測試:測試地點一般設在各州首府。 兩項測試合格后要進行第二步——體檢, 體檢地點一般設在各州的軍事基地。 在體檢結束后十天左右, 合格人員被通知前往WAAC以及后來成立的其他部隊進行宣誓。 宣誓是必不可少的第三個程序, 宣誓結束后待命。 軍隊將以電報形式通知已宣誓人員前往指定軍事基地, 稱之為“集合”。
到達軍事基地后, 婦女們要進行基礎訓練。 基礎訓練時期的作息時間是:5:45起床哨響后洗漱、整理床鋪;7點早餐;8:00-11:45訓練;11:45之后午餐。
基礎訓練結束后, 部分人被分配到還被分配到各個專門性的學校學習各類技術, 例如田納西州孟菲斯海軍訓練學校的飛機維修技術、喬治亞州亞特蘭大海軍飛行站系列訓練教學、印第安納州布魯明頓航空補給技術等。
女兵們一律在軍營餐廳就餐。 餐廳不定期更換菜樣, 主要的食品是“厚厚的夾層疲蘿漢堡、搗碎的土豆泥、英國豌豆、牛奶和疲蘿冰凍果子露。 有時會有叉燒、梓檬味冰琪淋、姜味餅干、燕麥片、菜花等等菜樣”。 就餐處提供大量的食物, 但是不許浪費, 由食堂管理軍士負責檢查督導。
由于物資緊張, 剛開始訓練女兵都是穿著便服。 后期才開始發放軍裝。 有兩件棉背心, 兩條長的棉內衣褲, 一件毛衣, 三個外套, 兩雙運動鞋, 一雙網球鞋, 一雙低口膠套鞋,
1942年11月, 軍隊總部意識到應該為婦女后備隊制定一項獎懲制度。 管理條例包括:軍官和普通士兵要上下有別、嚴禁不參加軍事演練、禁止衣著不整等不雅行為、懷孕婦女將被關進禁閉室或者監獄、分婉婦女可以暫緩審訊等。 女兵一旦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