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 現在的年輕人到了18周歲, 在法律上就被視為成年人了, 結婚生子的年齡大部分在20-30之間, 過了27歲還沒有嫁娶的, 就基本成了大齡未婚青年。 不過在古代社會中, 男女結婚都非常的早, 根本不像現在一樣拖到三十歲左右, 大多都成了剩男剩女。 古代女子一般在15歲左右就早已成婚, 有的個別地方也有不到十歲的小女孩就成了別人的媳婦, 這在古代社會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古代女子早婚早育的現象很普遍, 一般規定, 女子婚配的年齡是十四歲, 女子一般行完笄禮, 是為成年的標志。 想想現在的14歲還是個毛頭孩子,
像南朝陳后主陳叔寶的妃子張麗華, 十歲入宮便被臨幸, 于是便懷孕了。 七年之后, 張麗華為陳叔寶生下第四子陳深。 還有順治帝的妃子佟佳氏, 她13歲嫁人, 14歲就生了孩子, 放在現在, 十三四歲還是個初中生, 就生了孩子, 真是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不過由于當時生活條件低下營養跟不上, 有的少女的例假都沒有來, 怎么可能生孩子。 有一些早熟的, 十四五歲的少女生孩子就是一道坎, 醫療條件有限, 有大量的女子因為難產而死。
即便這樣, 古代的朝代為了促進人口繁衍,
不過想想古代的條件也是可以理解, 古代夭折率高, 瘟疫、戰亂常使得人口劇減, 早生、多生就顯得極為重要。 那么, 女子十來歲出嫁便成家常便飯了。 古代早婚早孕, 而現在的父母卻在為孩子的婚事發愁, 想想還是順其自然的比較好。
參考文獻:《古代婚姻史》、《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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