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 不少人處于一個緊張繁忙的工作壓力的狀態, 為了生存奔波已經是一個常態了。 而其中有一部分人奮斗的目標也只是為了買上一套房子。 房地產事業的蓬勃發展, 導致了房價的居高不下。 并且要根據國家政策等各方面的調整, 買房之路已經越來越困難了。
而有了房子之后, 想要買第二套的人又受限于首付款的比例導致遲遲未下定決心。 城鎮的住房資源緊缺, 導致人們無法擁有更多的住房面積, 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農村地區, 農村地區緊隨著城鎮的發展, 農民們的生活水平也逐漸提高了。
首先, 農村的自建房也不是我們想象中那樣, 想蓋就蓋。 也是要經過一些相關手續的。 只有在辦理手續都完全合格之后才有資格開始打地基建房子。 而且在這些手續中有一條明確的規定, 那就是農村蓋房子的高度不得超過十四米。 而這個高度大約也就四層樓那么高。 也就是說, 農村的房子也是要受到建造高度的限制的。 那么超過四層會怎樣?我們都知道, 農村地區自古就是以種植業為主,
而由于農村的自建房一般沒有很明確的房子建造規劃, 因此在抵御一些惡劣天氣的時候, 會發生危險的風險就更大。 因此一旦發生什么自然災害的時候, 越是高層的房子, 就越容易有傾塌的危險。 還有一點就是人文上的理由了, 在農村中, 許多房子都是住著幾代人。 因此在房屋的分配上就會產生矛盾, 如果家中有老人的話, 高層的樓房也不適合老人的日常行走。 而且,
但是農村也存在高層的房子, 只不過這些大多數都會在相近的地點建造, 最后組成一個建筑群。 而如果是農民想要在自家宅基地建造超過四層的房屋, 也要面臨一個光線的遮擋問題, 要知道, 越高層的房屋所能遮擋的光線越多。 到時候鬧出鄰里矛盾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