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 那麼也許可以說女兒是媽媽上輩子的小冤家。
兩歲的小孩, 牙牙學語, 雖然不會說更多的話, 但卻能聽懂大人很多的話, 也開始有了自己的小思想。 而這就麻煩來了, 她想做一些事, 卻不會表達, 大人往往也聽不懂、不明白。 小孩急了, 就會哭, 大人反倒覺得是小孩在胡鬧、在撒潑……
作為爸爸很多時候心疼女兒, 會去抱、去哄, 作為媽媽, 因為實在是經歷太多, 顯得不耐煩, 就由著女兒去哭鬧而不管, 這時的爸爸就心疼不已, 也許就會進而引發家庭的一次小風波
我自己一直有個觀點,
如果說媽媽與女兒之間有什麼小問題的話, 那是媽媽的基本認識有問題, 或者說是在和女兒的“鬥法”中被忽略了。 最基本的認識就是, 媽媽是個大人, 女兒是個小孩。 不少家長在看待孩子的成長道路上, 很多時候是搞反的, 明明孩子還小, 卻把他或她看成大人, 明明孩子已經大了,
有人可能會說, 不能太溺愛孩子啊, 不能想幹啥就幹啥。 沒錯, 不能溺愛, 但是更不能沒有愛, 把孩子置於自己的對立面。 試想, 一個還不太會表達自己的孩子, 除了用哭來捍衛自己的意見主張外, 還能怎麼辦!大人應該理解這一點, 並通過恰當的溝通去引導孩子, 而不是置之不理, 或是發牢騷抱怨, 以致形成與孩子對抗的習慣, 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有意思的是, 在媽媽和孩子的“鬥法”中, 有時候會無意識地把自己也看成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