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報移動傳媒6月27日訊 重慶兩男子為了錢, 打起了武隆兩棵樹齡均在200歲以上的楠木的主意。 讓古楠樹死, 低價購買高價出售, 從中獲利。
兩人想出了各種花招, 先是用除草劑, 然後將40瓶除樹劑灑向樹根, 再然後, 夜深人靜時, 拿來開山斧, 環切樹皮。 近日, 涪陵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6個月。
第一步:40瓶除樹劑毒樹
被毀的大樹是楠木, 屬樟科楠屬, 為國家II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兩株楠樹均已納入武隆區古樹名木管理, 一棵估測樹齡300年, 另一棵210年。
事情的起因還是得從錢開始談起。
去年春節前後, 兩人開車來到300樹齡古楠樹生長的地方, 正準備用除草劑毒死楠樹時, 被人發現落荒而逃。
兩人“賊心不死”, 沒過多久, 兩人開車來到另一棵210年樹齡的楠樹山林, 趁周圍沒人時, 將20瓶除樹劑倒在了古楠樹的根部周圍。 第二天, 他們在300年古楠樹根部周圍也倒了20瓶除樹劑。
第二步:半夜開山斧割樹皮
20瓶除樹劑下去, 兩棵古楠樹堅挺地活著。 兩人在現場查看後, 決定用環切樹皮的方式毀壞。 後來, 兩人在街市上買了一把開山斧,
去年3月底4月初, 兩棵古楠樹所屬的武隆區浩口鄉、土地鄉政府工作人員發現情況後, 先後報了警。 去年5月, 廖某被警方抓獲, 次日王某被通知到案。
兩人均被判刑半年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王某、廖某違反國家規定, 採取灑藥、環切樹皮等方式, 毀壞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楠木2株正常生長環境, 目前未死亡, 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兩人均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並沒收作案工具開山斧。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 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它植物的, 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