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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争取到了堕胎权,而我们要对生命和自身更加敬畏

40年來, 有人在爭取墮胎合法化, 有人在爭取婦女生育權, 無論站在天平的哪一端, 我們都需要對生命的意義心存敬畏。

——遇言姐

上月底, 在愛爾蘭舉行的全民公投中, 三分之二的選民贊成廢止憲法“第八修正案”, 支持墮胎合法化。 新制定的法律將墮胎權放寬至懷孕12周以內的婦女。

那些費盡周折尋求終止妊娠的女性, 再也不用像是犯過錯一樣被汙名化了。 這是繼三年前同性婚姻在公投中通過之後, 發生在愛爾蘭的又一次現代思潮VS. 宗教戒律的勝利。

愛爾蘭女性在街頭慶祝廢除修正案。 要知道, 保守的愛爾蘭從90年代才准許離婚

愛爾蘭總理利奧·瓦拉德卡說, 公投結果標誌著“一場靜悄悄的革命”勝利結束。 自從婦女獲得選舉權來, 已經有一百多年了。 今天我們終於宣佈, 我們相信並尊重女性們, 在生育上能夠做出自主的決定和選擇。

作為一個保守的天主教國家, 早在1861年, “故意中止懷孕”就被視為犯罪寫入了愛爾蘭法律。

1983年, 愛爾蘭立法認可未出生的胎兒有同等生命權, 成為西方世界的一股“逆流”。 修正案規定只有在孕婦生命面臨危險或胎兒在出生前已經死亡等情況下才能合法墮胎。

此後, 約有17萬愛爾蘭婦女不得不選擇出國終止妊娠。

據估計, 每天平均有九名女性從愛爾蘭去英國墮胎, 每天有四名女性在沒有醫療諮詢的情況下服用網購的墮胎藥,

此外, 她們還要冒著被逮捕的風險。

多年來, 圍繞墮胎權的敏感事件層出不窮。 在強姦和亂倫案中, 受害者被告知她們無權墮胎。 胎兒腦死亡的孕婦, 被強制維持生命, 直到法庭認定胎兒無法存活後才能終止妊娠。 已知嚴重畸形的胎兒仍然“必須”降世

1992年, 一名14歲少女在遭遇強姦後懷孕, 少女的家人通知愛爾蘭員警方孩子將赴英國墮胎, 並希望警方能在檢驗胚胎DNA上提供協助, 作為指控強姦犯的證據。

然而, 換來的卻是總檢察官簽發的命令——禁止少女出國墮胎

案件曝光之後, 引發了愛爾蘭社會對墮胎問題的又一次激烈爭論。 迫於輿論壓力, 最高法院推翻了之前檢察官簽發的出國墮胎禁令。

2012年, 患有敗血症的印度籍牙醫Savita 懷孕17周時因腹痛被送進醫院, 因為可以檢測到胎兒心跳, 醫生拒絕為既非愛爾蘭人, 也不是天主教徒的Savita墮胎。 直到4天后胎兒死亡, Savita也因敗血症離世。

人們把卡片貼在繪有Savita的牆上, 並附上了留言:希望Savita的悲劇不要再次發生;對不起, 我們太晚了, 但是我們現在就在你身邊, 永遠都不會忘記。

從國外趕回愛爾蘭投票的女性打出標語:Savita, 我們為你而回家投票。

居住在多倫多的28歲的Rachel DeNogla, 在搭乘是數小時的飛機後, 趕回國參加投票。 她說:我希望能回到愛爾蘭, 讓我和未來的女兒、孫女、侄女們可以對我們自己的身體有選擇權。

讀到這條新聞時, 遇言姐的心情十分複雜。

僅從結果上看, 中國在50年代就已將墮胎合法化,

從醫院到廣告到青春劇, 沒人把墮胎視做禁忌, 然而這能證明我們比愛爾蘭在女性權利上和文明程度上更開放, 更進步嗎?

看著滿街的“無痛人流”廣告, 遇言姐想說的是:

支持婦女的墮胎權, 並不意味著鼓勵墮胎, 無論生命權與選擇權的天平如何起伏, 我們依然要對生命有所敬畏。

爭取婦女墮胎合法化, 是一條艱苦迂折的長路

與中國在50年代就將墮胎合法化相比, 持有宗教思想的西方在爭取墮胎權上走過了一條艱苦迂折的長路。 從“墮胎即謀殺”到“女人的身體女人做主”, 曲折坎坷、爭議不斷, 見證了文化、宗教、道德、倫理、醫學、法律的滄海桑田。

1973年, 美國最高法院在羅伊訴韋德案中作出一個里程碑式的判決,

珍妮·羅伊控告德州政府勝訴, 並裁定政府無權禁止人民墮胎。 此次判決也成為美國歷史的分水嶺。

二十出頭的羅伊失業後計畫墮胎, 苦於德州1859年通過反墮胎法僅允許孕婦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進行墮胎手術。

羅伊的律師韋丁頓在法庭上慷慨陳詞:這起訴訟案不僅是維護原告個人權利, 而是代表所有美國懷孕婦女的共同訴訟。 女性對自己的生活擁有受到憲法保護的自主權。

饒有意味的是大法官布萊克門撰寫的判詞:“我們必須解答生命何時開始這個難題。 如果醫學、哲學和神學都無法就這個問題達成一致, 司法也無法就這一人類知識的問題作出任何臆測的解答。 ”

相對于非黑即白的判決結果, 最高法院別出心裁的提供了一個平衡模式:在孕期的頭三個月以產婦的選擇權為優先考量。 在孕期的後三個月以胎兒的生存權為優先考量。

在美國通過墮胎合法化的兩年後,德國憲法法院也開始受理棘手的墮胎案。

早在1851年,普魯士制定刑法,對墮胎嚴懲不貸。至七十年代後期,地下墮胎抬頭。

1974年,聯邦德國國會為回應社會現實,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對於懷孕之後三個月之內進行墮胎者免除刑罰。這一舉措掀起悍然大波,193名國會議員聯手向憲法法院提起訴訟。

次年,大法官作出裁決:未出世胎兒的生命權受憲法保護。女性的選擇權應讓位於胎兒的生命權。剛露苗頭的墮胎權又被打回原型。

直到1992年,憲法法院再次就墮胎問題激烈爭辯,163頁的判決書依舊肯定了胎兒的生存權,但允許孕婦在妊娠12周內的有條件墮胎。此外,介於納粹優生學陰影猶存,判決特別指出“不允許基於胚胎病理的原因墮胎”。

今年3月,由於波蘭擬縮緊墮胎政策,數千民眾走上華沙街頭表示抗議。

在這些林林總總的紛爭之外,中國則走上了一條獨特的道路,1979年計劃生育實施,是成是敗且留給百年後的人們評說。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成敗,這項席捲全國的運動都留下了難以痊癒的傷痕。

40年來,有人在爭取墮胎合法化,有人在爭取婦女生育權,無論站在天平的哪一端,我們都需要對生命的意義心存敬畏。

安全套廣告不能播出

無痛人流卻滿街張貼

幾年前,遇言姐用驗孕棒測出懷孕後去醫院尋求驗證。我喜滋滋的領了標有陽性的化驗單去找醫生時,那位50來歲的女大夫漠然的抬起頭說了5個字“這孩子要嗎?”

我愣了兩秒鐘才反應過來:“要啊,當然要啊。”剛剛升起的喜悅瞬間被冰水淋了個透心涼。細思極恐的是,前去墮胎的女性是何其多,醫生對這一切早已波瀾不驚。

《人民日報》2012年給出的資料,中國育齡婦女人流率為62 ‰,遠高於美國的20‰-30‰,西歐的11‰。每年人工流產手術達1300萬例,占全球每年墮胎數量的四分之一。這還不包括藥物流產和在未註冊診所做的流產。

我國安全套使用率只有4.9%,大學生是人工流產的主力軍

隨手翻翻微博和知乎,無數醫生在講述少女墮胎時痛心疾首。當醫生教育女孩要懂得避孕時,一旁的母親永遠在氣急敗壞的打斷:“你給孩子說這些幹嘛?還想讓她去做那些丟人現眼的事!

1989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了《關於嚴禁刊播有關性生活產品廣告的規定》。至今,安全套廣告不能在國內的電視上播出。

1998年,傑士邦打出廣告詞“無憂無慮的愛”,在廣州的80輛公共汽車上亮出中國第一條安全套廣告。廣州市民反應激烈,投訴稱“腐蝕青少年的心靈”。33天后這條廣告就被有關部門勒令撤下。

2000年5月,傑士邦安全套看板再度現身武漢一棟大廈,僅僅20個小時後,該廣告即被當地工商局撤下。

2008年,上海地鐵的移動電視中曾經播放過杜蕾斯投放的廣告,當時就引發爭議後,最終導致難逃被撤。

我真是不明白禁止安全套廣告是出於何等目的,難道一個生命的分量相對於一個橡膠製品來說,就那麼不值得可憐嗎?

與此同時的是,屬於“醫學範圍”的人流宣傳,堂而皇之的入駐公共場所,告訴少女們無痛、舒適,只要幾分鐘就可以解決你的“麻煩”。

法哲學家德沃金說:在一個社會裡,如果墮胎已變成了不足為奇的,與倫理不相關的事情,就像做一個闌尾切除手術一樣,那麼這個社會將是一個更為冷酷無情、麻木不仁的社會,還可能是一個更危險的社會。

而今,距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通過墮胎權已有45年。富有戲劇性的轉變是,當年勝訴的原告羅伊女士于1995年受洗後成為了堅定的反墮胎人士。並於2003年,羅伊訴韋德案30周年紀念日之時,要求法院推翻過去的判決。

而遇言姐想說的是,比起西方對於“墮胎權”,“胚胎權”曠日持久的爭論與反復。中國的性教育缺失,性觀念陳腐,對自身的傷害滿不在乎,對生命缺乏敬畏,恐是更加需要關注與改變的現狀。

本文圖片均來自網路

作者:席越(遇言姐),“遇言不止”創始人

更多能量視頻及好文,敬請關注微信公眾號“遇言不止”(微信搜索:Yuyantalks),這裡是精英男女聚集地,讓我們用真實的故事和視頻,伴你勇往直前!

在孕期的後三個月以胎兒的生存權為優先考量。

在美國通過墮胎合法化的兩年後,德國憲法法院也開始受理棘手的墮胎案。

早在1851年,普魯士制定刑法,對墮胎嚴懲不貸。至七十年代後期,地下墮胎抬頭。

1974年,聯邦德國國會為回應社會現實,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對於懷孕之後三個月之內進行墮胎者免除刑罰。這一舉措掀起悍然大波,193名國會議員聯手向憲法法院提起訴訟。

次年,大法官作出裁決:未出世胎兒的生命權受憲法保護。女性的選擇權應讓位於胎兒的生命權。剛露苗頭的墮胎權又被打回原型。

直到1992年,憲法法院再次就墮胎問題激烈爭辯,163頁的判決書依舊肯定了胎兒的生存權,但允許孕婦在妊娠12周內的有條件墮胎。此外,介於納粹優生學陰影猶存,判決特別指出“不允許基於胚胎病理的原因墮胎”。

今年3月,由於波蘭擬縮緊墮胎政策,數千民眾走上華沙街頭表示抗議。

在這些林林總總的紛爭之外,中國則走上了一條獨特的道路,1979年計劃生育實施,是成是敗且留給百年後的人們評說。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成敗,這項席捲全國的運動都留下了難以痊癒的傷痕。

40年來,有人在爭取墮胎合法化,有人在爭取婦女生育權,無論站在天平的哪一端,我們都需要對生命的意義心存敬畏。

安全套廣告不能播出

無痛人流卻滿街張貼

幾年前,遇言姐用驗孕棒測出懷孕後去醫院尋求驗證。我喜滋滋的領了標有陽性的化驗單去找醫生時,那位50來歲的女大夫漠然的抬起頭說了5個字“這孩子要嗎?”

我愣了兩秒鐘才反應過來:“要啊,當然要啊。”剛剛升起的喜悅瞬間被冰水淋了個透心涼。細思極恐的是,前去墮胎的女性是何其多,醫生對這一切早已波瀾不驚。

《人民日報》2012年給出的資料,中國育齡婦女人流率為62 ‰,遠高於美國的20‰-30‰,西歐的11‰。每年人工流產手術達1300萬例,占全球每年墮胎數量的四分之一。這還不包括藥物流產和在未註冊診所做的流產。

我國安全套使用率只有4.9%,大學生是人工流產的主力軍

隨手翻翻微博和知乎,無數醫生在講述少女墮胎時痛心疾首。當醫生教育女孩要懂得避孕時,一旁的母親永遠在氣急敗壞的打斷:“你給孩子說這些幹嘛?還想讓她去做那些丟人現眼的事!

1989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了《關於嚴禁刊播有關性生活產品廣告的規定》。至今,安全套廣告不能在國內的電視上播出。

1998年,傑士邦打出廣告詞“無憂無慮的愛”,在廣州的80輛公共汽車上亮出中國第一條安全套廣告。廣州市民反應激烈,投訴稱“腐蝕青少年的心靈”。33天后這條廣告就被有關部門勒令撤下。

2000年5月,傑士邦安全套看板再度現身武漢一棟大廈,僅僅20個小時後,該廣告即被當地工商局撤下。

2008年,上海地鐵的移動電視中曾經播放過杜蕾斯投放的廣告,當時就引發爭議後,最終導致難逃被撤。

我真是不明白禁止安全套廣告是出於何等目的,難道一個生命的分量相對於一個橡膠製品來說,就那麼不值得可憐嗎?

與此同時的是,屬於“醫學範圍”的人流宣傳,堂而皇之的入駐公共場所,告訴少女們無痛、舒適,只要幾分鐘就可以解決你的“麻煩”。

法哲學家德沃金說:在一個社會裡,如果墮胎已變成了不足為奇的,與倫理不相關的事情,就像做一個闌尾切除手術一樣,那麼這個社會將是一個更為冷酷無情、麻木不仁的社會,還可能是一個更危險的社會。

而今,距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通過墮胎權已有45年。富有戲劇性的轉變是,當年勝訴的原告羅伊女士于1995年受洗後成為了堅定的反墮胎人士。並於2003年,羅伊訴韋德案30周年紀念日之時,要求法院推翻過去的判決。

而遇言姐想說的是,比起西方對於“墮胎權”,“胚胎權”曠日持久的爭論與反復。中國的性教育缺失,性觀念陳腐,對自身的傷害滿不在乎,對生命缺乏敬畏,恐是更加需要關注與改變的現狀。

本文圖片均來自網路

作者:席越(遇言姐),“遇言不止”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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