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中侵權事件時有發生, 就不說之前港臺歌星翻唱國外歌手的歌了, 當時人們的版權意識不高, 而且當時國內外的交流不多, 如今被起訴侵權的主體跟個人越來越多, 這不, 這次嶽雲鵬就栽了跟頭。
大家應該都聽過五環之歌吧, 這首歌在當時飛速的提高了小岳嶽的知名度, 非常的魔性。 而最近美團就看中了這首歌, 於是跟小岳嶽簽訂合約, 將這首歌用到自己的外賣中, 但是簽合約時他們都忽略了一個問題, 那就是《五環之歌》這首歌是抄襲的《牡丹之歌》, 於是他們就被這首歌版權的所有方告上了法庭。
其實呢, 之前小岳嶽碰到《牡丹之歌》的原唱蔣大為老師時, 就被質問過, 為什麼要篡改自己的歌, 小岳嶽直接嚇傻了。 之後蔣大為老師才笑著說, 隨便改, 這還讓《牡丹之歌》更火了。
小岳嶽以為這樣就沒事了, 於是跟美團簽訂了合同, 但是他估計缺少法律的意識, 《牡丹之歌》的版權是在出版方, 而蔣大為老師的一句口頭承認, 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法律效益。
只能說多長點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