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曼谷6月19日電 (記者楊舟)泰國最高法院19日判處前外長素拉蓬·多威差猜恭兩年有期徒刑, 因其任職期間向前總理他信·西那瓦發放護照行為違反刑法等法律。
泰國最高法院當天表示, 素拉蓬在任外長期間, 向他信這一已被判監禁的逃案人員發放護照, 違反了外交部關於發放護照的規定, 在給他信個人帶來旅行便利的同時, 對泰國形象和尊嚴造成危害, 系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 法院判處素拉蓬兩年有期徒刑且不予緩刑, 但准許保釋。
素拉蓬律師比差在案件判決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他信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擔任泰國總理, 2006年遭軍方政變推翻後長期流亡海外。 2008年, 泰國最高法院以他信在一樁購地案中徇私舞弊為由判處其兩年監禁, 隨後泰國外交部取消了他的外交護照和普通護照。 他信妹妹英拉帶領支持他信的為泰黨在2011年大選中獲勝並執政後, 于同年向他信發放了護照, 素拉蓬為當時的外交部長。
泰國軍方2014年推翻英拉政府並成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 執政至今。 2015年, 泰國外交部以他信同年在國外接受媒體採訪時的一番言論與泰國君主立憲制度不符, 給君主制度、國家形象和尊嚴帶來損害為由, 再次吊銷了他的護照。
(楊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