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15日, 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宣佈, 59歲的韓國籍女子盧某因犯特殊傷害致死罪, 判處4年有期徒刑。
法院透露, 去年12月23日上午7時許, 盧某發現自己的丈夫偷偷用信用卡刷卡消費200萬韓元(約合1.2萬元人民幣)後就與丈夫開始吵架。 此後盧某用炒菜鍋多次擊打了丈夫的頭部。
看到倒在地上的丈夫, 盧某用塑膠膠帶捆住了丈夫的四肢及全身, 後把襪子塞到丈夫的口腔之後再上邊又貼上了幾層塑膠膠布。
盧某向警方及法庭供述, 自己和丈夫結婚40多年。 丈夫經常因一些小事對自己實施家庭暴力。
但法院沒有採納盧某的主張。 法院稱, 根據盧某的醫院診療記錄和報警記錄, 沒有證據證明盧某曾遭受過家庭暴力。 此外, 雖然盧某主張丈夫一直對自己大喊大叫, 但當時在家的其他家庭成員都沒有聽到類似喊叫聲。
法院認為, 盧某明知自己的行為有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 而且完全有條件和被告人解決問題的情況下, 還是採取了與客觀情況相違背的行為。 但考慮到被告人是被害人的家庭成員, 同時被害人的子女都希望法院輕判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