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 雖然據說滴滴的估值已經到600億美元, 但用滴滴的人似乎越來越少了, 不知道是小編的感覺錯誤了還是估值錯誤了。
就小編來說, 很久沒用滴滴了, 用滴滴也只是打正規的計程車, 尤其是空姐死于滴滴順風車之後, 朋友圈好幾個都因為各種問題不用滴滴了, 記得一個朋友發言說, 滴滴, 你終於又趕走了一位元忠實的客戶。 關鍵的問題是什麼?服務, 亂收費.....昨天, 上海市消保會約談了滴滴, 那麼這些問題全國各地如何呢?在泉州, 滴滴還曾被用來運毒!
精明的上海人發現了滴滴的精明問題
上海這坐城市, 和北京完全不同, 此前, 很多人嘲笑上海這個地方不出互聯網公司, 但作為一個在上海住了很久的新上海人, 其實明白一個道理, 上海人不喜歡北京那樣的空談忽悠, 上海人對於基本道德和價值觀的偏執, 對於規範和法律的尊重可能是所有其他地方不會有的。 所以上海人在創業也好, 生活也好, 簽合同也好的時候首先要問第一是不是符合現行法律, 第二是有沒有道德問題。 所以上海的互聯網公司中, 不會出現什麼顛覆, 不會有什麼抖抖病這樣的精神鴉片的公司, 也不會有新浪這樣的公司, 當然也容不下馬雲這樣的淘寶, 但上海在各種對於生活和服務的應用方面的互聯網企業, 對於新零售這樣的東西,
這就是上海人的精明。 上海人的精明也在對付各種公司的雕蟲小技和處理方式上。 比如, 此次滴滴亂收費的問題就是這樣被發現和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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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位上海乘客發現一個鬱悶的事, 他乘坐滴滴快車產生了38元費用, 但免密支付扣除了128元的金額。 其中包含快車司機加收三項未產生的附加費“高速費30元、路橋費30元、停車費30元”共計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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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之後, 很多地方都會不了了之, 但上海不一樣, 上海消保會立即啟動約談了滴滴。 但從滴滴的回復中, 小編看到, 第一滴滴對於事實是完全承認, 表示已經改了, 全國也改, 但自始至終沒看到一句對於消費者道歉的聲明,
不僅僅是上海, 滴滴在各地的問題也是頻發, 海峽都市報報導, 滴滴司機在泉州所涉案件也不少, 包括車主分被扣光、駕駛未檢驗車輛營運致人死亡, 在多起毒品案件中被用作運輸毒品的工具等。
淩通社
5分鐘前:
根據媒體的報導, 滴滴的估值已到600億美元, 下半年去香港上市, 但滴滴從全民所愛淪落到今天這樣的地步,
泉州一批涉滴滴司機案件披露:分數扣光 “滴”哥撞死人
來源:海峽都市報閩南版
空姐遭滴滴司機殺害一案, 引發公眾對滴滴管理的質疑。 昨日, 《中國日報》等媒體轉載了北京海澱法院網一位法官的辦案劄記《滴滴出行車主犯罪情況披露》, 曝光多起滴滴車主涉及的刑事案件, 包括涉嫌故意殺人、搶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以及涉嫌妨礙公務罪、販賣毒品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等案件。
記者昨日從泉州檢察機關、法院等途徑瞭解到, 滴滴司機在泉州所涉案件也不少, 包括車主分被扣光、駕駛未檢驗車輛營運致人死亡, 在多起毒品案件中被用作運輸毒品的工具等。 案件披露 滴滴司機交通肇事 平臺補償死者17萬 昨日, 海都記者從泉州多個公檢法部門及多位律師獲悉泉州有關滴滴司機的數起案件。
根據鯉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6年9月21日21時許, 被告人蘇某津駕駛閩D牌號小車, 從明發環島沿南環路快車道往南安方向行駛, 行至火炬工業區人行橫道路段時, 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且未停車讓行, 撞上推著三輪車過人行橫道的侯某, 導致後者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交警部門認定,蘇某津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海都記者日前從相關公檢法部門獲悉,蘇某津當時持有的C1駕駛證,因違法記分達12分已停止使用,且車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測,保險也已過期。值得玩味的是,蘇某津在多次訊問中均未承認自己用滴滴軟體接單事實,直到第四次訊問才承認自己的這一身份,而事發的一單,是蘇某津剛註冊完滴滴順風車司機後接的第三單。最終蘇某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記者還從知情人處獲悉,本案後經鯉城法院調解,蘇某津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9萬元,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補償17萬元,而後者便是滴滴系列產品的所有人。
司機駕駛證分被扣光,車輛未年檢且保險已過期,為何能順利註冊成為滴滴司機?昨日海都記者試著聯繫滴滴公司求證此事相關細節,均未獲任何回應。
滴滴網約車 竟成運毒工具
黃某彬是小桔公司核准註冊的滴滴代駕人員,2015年12月5日晚,黃某彬身穿滴滴代駕的統一制服,與乘客陳某商議50元代駕,但未通過滴滴軟體下單,此後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陳某車損,保險公司在先行賠付後向小桔公司追償,小桔公司則辯稱司機與乘客為個人勞務關係。
最終,泉州中院審理認為,陳某接受了黃某彬的代駕服務,雙方亦商定了代駕服務費用,陳某有理由相信其是在接受小桔公司提供的代駕服務,陳某與小桔公司形成了事實上的代駕服務合同關係。最終,泉州中院終審判決小桔公司支付保險公司保險賠償款197021元。
而在另外幾場判決中,滴滴網約車則成為毒販手中的運輸工具。在惠安縣人民法院案號(2017)閩0521刑初145號的判決中,毒販陳某強三次以寄包裹方式雇傭“滴滴”送毒品;在晉江市人民法院(2017)閩0582刑初1626號判決中也顯示,毒販用被子和衣服包住毒品裝入編織袋,利用“滴滴快車”網約車的方式運送毒品。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司機清楚所運之物,但利用網約車漏洞運送不法物品卻是不爭的事實。
中國已經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出行市場。汽車、科技 和電子商務領域的創新正在以全新的、意想不到的方式快速聚合。中國消費者對於數位化技術應用的接受度領先於大部分其他國家,移動互聯網對中國居民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改變尤為顯著。面對以史無前例的創新速度接連湧現並且持續顛覆出行定義的各種全新出行方式,他們願意嘗試。例如,中國網約車(使用手機線上約車出行)市場交易總額在2016年已經達到約230億美元,比世界其他國家的合計總額還要多
(圖1)。不僅如此,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約有500
億美元投資湧入出行領域,因此,出行市場整體預計
將繼續保持穩健增長(圖2)。
為了瞭解這種巨變的規模及其對各個行業的潛在影響,我們針對一二三線城市的近2,000名中國消費者展開了詳實調查(參見專欄:規模有多大?速度有多快?)。
據瞭解,60%的受訪者過去2年增加了出行的頻率,而這種增加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新型出行服務的普及(圖3)。在新型出行方式進入市場之後,中國消費者立即採用並使之成為主流。目前最普及的出行方式是共用單車,有73%的受訪者使用過;作為另一快速發展的新型出行方式,網約車排名第二位,有62%的受訪者曾經使用過網約私家車。貝恩在德國與美國市場也進行了類似的消費者研究,並將各種出行方式在中國、德國和美國的使用普及度進行比較。我們發現在德國,僅有29%的消費者使用過網約私家車、9%嘗試過共用單車;在美國,23%的消費者依靠網約私家車出行、8%使用過共用單車,普及度均低於中國。
相比而言,中國消費者對汽車租賃等傳統出行方式的使用遠低於德國或美國消費者,取而代之的是新型出行方式(圖4)。出行市場保持上行軌跡我們的預估,自從進入市場以來,共用單車和網約車的規模分別增長了約五倍和四倍(圖5)。這種爆發式增長的部分原因在於移動支付的普及。中國消費者從2014年就開始使用手機進行支付,如今中國消費者的移動支付總額是美國消費者的60多倍。新型出行解決
方案異軍突起的其他推動因素還包括:中國一二線城市公路和高速路交通嚴重擁堵的狀況。事實上,在提及消費者心目中最主要的出行痛點時,路途耗時長名列榜首(圖6)。隨著技術整合、政府支持和B2C共用汽車等新型出行方式的進一步湧現,中國出行市場有望繼續保持上行軌跡。
考慮到新型出行方式、嚴重的交通擁堵和養車的財務成本,有更多的中國消費者拒絕購買汽車(參見專欄《與購車養車說再見?》)。在中國,汽車長期以來一直是社會地位的象徵,但參與我們調查的受訪者中只有不到50%的人感覺擁有汽車提升了自己的社會地位。這個比例比貝恩2014年開展的一項類似調查(感覺汽車提升地位的消費者所占比例)更低。同時這次調查中接近一半的受訪者認為在過去五年中把汽車作為身份象徵的人群數量在不斷減少(圖7)。
對於導致放棄繼續養車或者放棄未來購買汽車的具體原因,現有私家車車主和潛在購車者意見相同。兩組受訪者均認為交通擁堵是最重要的因素(圖8)。約25%的現有私家車車主或潛在購車者表明若中國交通擁堵未來幾年增加三倍,他們就不會購車。若新型出行方式變得極為便捷,23%的現有私家車車主和21%的潛在購車者將放棄擁有汽車。除以上兩個因素,多式聯運公共交通中常見的等待時間長是另一個重要因素。
經交警部門認定,蘇某津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海都記者日前從相關公檢法部門獲悉,蘇某津當時持有的C1駕駛證,因違法記分達12分已停止使用,且車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測,保險也已過期。值得玩味的是,蘇某津在多次訊問中均未承認自己用滴滴軟體接單事實,直到第四次訊問才承認自己的這一身份,而事發的一單,是蘇某津剛註冊完滴滴順風車司機後接的第三單。最終蘇某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記者還從知情人處獲悉,本案後經鯉城法院調解,蘇某津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9萬元,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補償17萬元,而後者便是滴滴系列產品的所有人。
司機駕駛證分被扣光,車輛未年檢且保險已過期,為何能順利註冊成為滴滴司機?昨日海都記者試著聯繫滴滴公司求證此事相關細節,均未獲任何回應。
滴滴網約車 竟成運毒工具
黃某彬是小桔公司核准註冊的滴滴代駕人員,2015年12月5日晚,黃某彬身穿滴滴代駕的統一制服,與乘客陳某商議50元代駕,但未通過滴滴軟體下單,此後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陳某車損,保險公司在先行賠付後向小桔公司追償,小桔公司則辯稱司機與乘客為個人勞務關係。
最終,泉州中院審理認為,陳某接受了黃某彬的代駕服務,雙方亦商定了代駕服務費用,陳某有理由相信其是在接受小桔公司提供的代駕服務,陳某與小桔公司形成了事實上的代駕服務合同關係。最終,泉州中院終審判決小桔公司支付保險公司保險賠償款197021元。
而在另外幾場判決中,滴滴網約車則成為毒販手中的運輸工具。在惠安縣人民法院案號(2017)閩0521刑初145號的判決中,毒販陳某強三次以寄包裹方式雇傭“滴滴”送毒品;在晉江市人民法院(2017)閩0582刑初1626號判決中也顯示,毒販用被子和衣服包住毒品裝入編織袋,利用“滴滴快車”網約車的方式運送毒品。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司機清楚所運之物,但利用網約車漏洞運送不法物品卻是不爭的事實。
中國已經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出行市場。汽車、科技 和電子商務領域的創新正在以全新的、意想不到的方式快速聚合。中國消費者對於數位化技術應用的接受度領先於大部分其他國家,移動互聯網對中國居民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改變尤為顯著。面對以史無前例的創新速度接連湧現並且持續顛覆出行定義的各種全新出行方式,他們願意嘗試。例如,中國網約車(使用手機線上約車出行)市場交易總額在2016年已經達到約230億美元,比世界其他國家的合計總額還要多
(圖1)。不僅如此,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約有500
億美元投資湧入出行領域,因此,出行市場整體預計
將繼續保持穩健增長(圖2)。
為了瞭解這種巨變的規模及其對各個行業的潛在影響,我們針對一二三線城市的近2,000名中國消費者展開了詳實調查(參見專欄:規模有多大?速度有多快?)。
據瞭解,60%的受訪者過去2年增加了出行的頻率,而這種增加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新型出行服務的普及(圖3)。在新型出行方式進入市場之後,中國消費者立即採用並使之成為主流。目前最普及的出行方式是共用單車,有73%的受訪者使用過;作為另一快速發展的新型出行方式,網約車排名第二位,有62%的受訪者曾經使用過網約私家車。貝恩在德國與美國市場也進行了類似的消費者研究,並將各種出行方式在中國、德國和美國的使用普及度進行比較。我們發現在德國,僅有29%的消費者使用過網約私家車、9%嘗試過共用單車;在美國,23%的消費者依靠網約私家車出行、8%使用過共用單車,普及度均低於中國。
相比而言,中國消費者對汽車租賃等傳統出行方式的使用遠低於德國或美國消費者,取而代之的是新型出行方式(圖4)。出行市場保持上行軌跡我們的預估,自從進入市場以來,共用單車和網約車的規模分別增長了約五倍和四倍(圖5)。這種爆發式增長的部分原因在於移動支付的普及。中國消費者從2014年就開始使用手機進行支付,如今中國消費者的移動支付總額是美國消費者的60多倍。新型出行解決
方案異軍突起的其他推動因素還包括:中國一二線城市公路和高速路交通嚴重擁堵的狀況。事實上,在提及消費者心目中最主要的出行痛點時,路途耗時長名列榜首(圖6)。隨著技術整合、政府支持和B2C共用汽車等新型出行方式的進一步湧現,中國出行市場有望繼續保持上行軌跡。
考慮到新型出行方式、嚴重的交通擁堵和養車的財務成本,有更多的中國消費者拒絕購買汽車(參見專欄《與購車養車說再見?》)。在中國,汽車長期以來一直是社會地位的象徵,但參與我們調查的受訪者中只有不到50%的人感覺擁有汽車提升了自己的社會地位。這個比例比貝恩2014年開展的一項類似調查(感覺汽車提升地位的消費者所占比例)更低。同時這次調查中接近一半的受訪者認為在過去五年中把汽車作為身份象徵的人群數量在不斷減少(圖7)。
對於導致放棄繼續養車或者放棄未來購買汽車的具體原因,現有私家車車主和潛在購車者意見相同。兩組受訪者均認為交通擁堵是最重要的因素(圖8)。約25%的現有私家車車主或潛在購車者表明若中國交通擁堵未來幾年增加三倍,他們就不會購車。若新型出行方式變得極為便捷,23%的現有私家車車主和21%的潛在購車者將放棄擁有汽車。除以上兩個因素,多式聯運公共交通中常見的等待時間長是另一個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