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的農民手裡都會有一些老物件兒, 都是上一輩的老人留下來的, 在他們看來, 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寶貝”。 私藏寶貝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但是有一些東西卻不行, 比如說下面這三樣東西, 農民手裡如果有的話, 最好是主動上交, 要不然被查出來將可能面臨懲罰。
1.電魚機
農村的水源豐富, 各種各樣的魚類也非常的常見, 為了能夠儘快的捕魚, 一部分農民不會採用傳統的方式, 而是使用電魚機。 但是電魚機會對魚類造成不可挽回的危害, 而且也會破壞生態環境, 因此國家現在已經明令禁止使用。
2.土槍獵槍
過去不少居住在山邊的農民, 手裡邊都會有一杆獵槍, 平時的時候也會到山上去打一些野味。 但是列強不止能夠打動我, 也會對人類造成巨大的危害, 他現在已經將李強列入了槍支彈藥的範疇。 而我國是明確禁止私藏槍支彈藥的, 因此農民手裡邊有獵槍的話, 絕對不能私藏, 一定要及時的上交, 否則可能會構成犯罪。
3.雷管炸藥類的爆炸物
以前不少農民從事的都是開礦的工作, 而這一工作肯定會用到雷管炸藥等爆炸物, 農民貪圖小便宜, 往往會把這些工作需要的雷管爆炸物帶回家裡邊, 想著以後可能會用到。 可這些東西存在的危險性極大,
由於部分農民覺得這些東西都是老一輩的人留下來的, 就想放在手裡留個念想。 但它們都屬於國家明令禁止私藏的東西, 農民如果說不聽勸告, 到時候被查出來很可能會惹禍上身, 甚至還要面臨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