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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意料!沒想到人家一口氣拿出8大高超武器:一舉超越我們

《航空週刊》6月6日報導, 美方在6月4日與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簽署了新的高超聲速導彈研製專案合同。 這是繼今年4月與洛·馬公司簽署的價值9.28億美元的高超聲速導彈研製訂單後的第二個同類合同, 可以看出他們現在發展高超聲速導彈的心裡十分迫切。 他們在高超聲速武器方面起步很早, 距今已有60多年, 期間經過多次起伏。 上一波的發展高潮是根據2002年提出的“常規快速全球打擊”計畫研製的多款高超聲速武器, 例如X-51“乘波者”、HTV-2“獵鷹”、先進高超聲速武器(AHW)等。 但這些在試驗中的成功率不是很高, SAB在2014年7月的評估指出,

目前美高超聲速飛行器多項關鍵技術的技術成熟度只達到5+水準。

於是在這之後, 美方的高超聲速武器發展又一次進入了低谷。 例如同樣是在2014年, 他們和高級研究計畫局(DAPRA)合作, 啟動了“高超聲速吸氣式武器概念(HAWC)”和“戰術助推滑翔(TBG)”兩個項目, 但獲批的經費都很少, 只有1500萬美元和2800萬美元。 之後一年多時間, 他們的這兩個項目經費一直維持在這個標準。 但從2016年開始, 他們對發展高超聲速武器再次升溫, 原因在於他們認為其他兩大國的高超聲速武器進展很大, 出現了後來居上的趨勢。

2016年1月, 美方聯合會的米切爾空天研究所(Mitchell Institute for Aerospace Studies)發表了由歷史學家海爾連特(R.Halliontt)和曾擔任美方研究實驗室主任的空軍退休少將貝德克(C.Bedke)共同編寫的報告《高超聲速武器與國家利益:21世紀的技術突破》,

指出美應該在高速武器上投入重金, 以幫助美方突破敵方日益多樣化的潛在防衛手段。 報告認為, 高超聲速武器如果研製成功, 將使敵方的防禦變得極為困難, 因為其速度實在太快, 洲際飛行時間將從以小時計變為以分鐘計。 報告指出, 其他兩大國都對高超聲速武器進行著投資。 在2014至2015年, WU-14高超聲速飛行器進行了至少5次試驗, 而俄方則計畫於2020年試驗新型高超聲速武器。

報告認為, 美方的投資“由於優柔寡斷、猶豫不決而正在面臨危機。 在高超聲速飛行方面走在前沿的美方必須加倍努力, 以維持其領先地位”。 根據研究報告的構想, 他們將在在2020-2030年完成空射中程高超聲速武器,

在2030至2040年完成性能更強大並具有資訊搜集功能的攻擊性高聲速武器, 然後在2040-2050年“最終完成持久的可重複使用的超高聲速飛行器”。 曾在2004-2008擔任美方首席科學家, 後來擔任國防分析科學與技術研究所所長的馬克·J·路易士(Mark J. Lewis)在《空軍雜誌》2016年3月號上發表了題為《高超聲速武器已經長大成人》的文章, 全面肯定了米切爾空天研究所的報告。

並且在末尾發出警告:“我們在高超聲速技術領域建立了它在早期的領先地位, 但是無法肯定第一個實際的高超聲速武器究竟是打上我們的標記, 還是其它國家的標記。 ”2017年7月, 美方將原先的“常規快速全球打擊”計畫更名為“常規快速打擊”計畫, 去掉了“全球”, 這實際上標誌著“常規”和“快速打擊”的內涵更加豐富,

並更具開放性和拓展性。 正是這一系列新的變化, 我們重新在高超聲速武器方面投入鉅資。 今年4月他們與洛·馬公司簽署的合同專案名為“高超聲速常規打擊武器”(HCSW), 實際上就是2014年啟動的“高超聲速吸氣式武器概念”的改進版。 該計畫將在合同簽署後的24個月內完成關鍵性設計審查(CDR), 然後在2022年內, 將這種飛行速度在5馬赫以上的高超聲速導彈裝備到現役戰鬥機和轟炸機上, 實現早期作戰能力(EOC)。

而他們在6月4日與洛·馬公司簽署的第二個高超聲速導彈研製專案合同, 在向媒體公開的報告裡抹去了很多細節。 有分析稱, 這可能是空射快速反應武器項目(ARRW), 實際上是2014年啟動的“戰術助推滑翔”項目的改進版,

其目的是發展一種空射的火箭助推-滑翔高超聲速導彈。 由此可以看出, 火箭助推-滑翔高超聲速導彈應該是他們發展的重點, 但其技術難度也最大;“高超聲速常規打擊武器”屬於備份方案, 但其技術難度相對較低, 最容易實現。 他們之所以同時發展這兩種, 是為了保險起見。 萬一火箭助推-滑翔高超聲速導彈發展不順利, 還能有一種高超音速導彈可用。 但他們最終還是要發展出火箭助推-滑翔高超聲速導彈, 因為其不僅射程更遠, 可達500海裡甚至更大(“高超聲速常規打擊武器”的射程只有300海裡), 而且飛行軌跡更複雜, 突防能力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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