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週刊》6月6日報導, 美方在6月4日與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簽署了新的高超聲速導彈研製專案合同。 這是繼今年4月與洛·馬公司簽署的價值9.28億美元的高超聲速導彈研製訂單後的第二個同類合同, 可以看出他們現在發展高超聲速導彈的心裡十分迫切。 他們在高超聲速武器方面起步很早, 距今已有60多年, 期間經過多次起伏。 上一波的發展高潮是根據2002年提出的“常規快速全球打擊”計畫研製的多款高超聲速武器, 例如X-51“乘波者”、HTV-2“獵鷹”、先進高超聲速武器(AHW)等。 但這些在試驗中的成功率不是很高, SAB在2014年7月的評估指出,
於是在這之後, 美方的高超聲速武器發展又一次進入了低谷。 例如同樣是在2014年, 他們和高級研究計畫局(DAPRA)合作, 啟動了“高超聲速吸氣式武器概念(HAWC)”和“戰術助推滑翔(TBG)”兩個項目, 但獲批的經費都很少, 只有1500萬美元和2800萬美元。 之後一年多時間, 他們的這兩個項目經費一直維持在這個標準。 但從2016年開始, 他們對發展高超聲速武器再次升溫, 原因在於他們認為其他兩大國的高超聲速武器進展很大, 出現了後來居上的趨勢。
2016年1月, 美方聯合會的米切爾空天研究所(Mitchell Institute for Aerospace Studies)發表了由歷史學家海爾連特(R.Halliontt)和曾擔任美方研究實驗室主任的空軍退休少將貝德克(C.Bedke)共同編寫的報告《高超聲速武器與國家利益:21世紀的技術突破》,
報告認為, 美方的投資“由於優柔寡斷、猶豫不決而正在面臨危機。 在高超聲速飛行方面走在前沿的美方必須加倍努力, 以維持其領先地位”。 根據研究報告的構想, 他們將在在2020-2030年完成空射中程高超聲速武器,
並且在末尾發出警告:“我們在高超聲速技術領域建立了它在早期的領先地位, 但是無法肯定第一個實際的高超聲速武器究竟是打上我們的標記, 還是其它國家的標記。 ”2017年7月, 美方將原先的“常規快速全球打擊”計畫更名為“常規快速打擊”計畫, 去掉了“全球”, 這實際上標誌著“常規”和“快速打擊”的內涵更加豐富,
而他們在6月4日與洛·馬公司簽署的第二個高超聲速導彈研製專案合同, 在向媒體公開的報告裡抹去了很多細節。 有分析稱, 這可能是空射快速反應武器項目(ARRW), 實際上是2014年啟動的“戰術助推滑翔”項目的改進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