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曝範冰冰四天6000萬天價片酬, 並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陰陽合同等偷漏稅等潛規則。 而國稅總局在回應的時候, 並沒有直接提範冰冰的名字, 這很有可能暗示出, 相關調查可能不局限于範冰冰一個人。
全國各地的稅務部門都應該以這事件, 一點帶面。 對眾多明星來一次普查, 達到進一步規範娛樂圈的稅後收益。
鮮有人會像崔永元這麼較真, 他的較真和不顧一切的指正, 讓娛樂圈子出現了真正的裂痕。 相信將來一切都必須在法律上解決, 是崔永元涉嫌誹謗, 還是範冰冰真的逃稅, 終將會有一個明晰的答案公佈於眾。
崔永元網上揭發範冰冰的事件, 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 它已經不再是個人恩怨和網路輿論問題, 顯然變成了一個切實的法律問題。
其實有關演員高收入的話題並不是什麼熱門話題。 一部電影的投資, 有一大半被大腕兒明星拿走。 一般人都知道的。 包括那些在真人秀展示自我的“小鮮肉”, 報酬都高得驚人。 如果真是遵從市場規律, 高收入也是正常現象。 也沒人會去追究, 更不需要什麼娛樂圈紀委:如王思聰、崔永元、袁立等等。 但是一切收入都應該在法律範圍內取得, 必須依法繳納稅款!
群眾應該拿回並拿到這個監督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