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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穿著越搶人眼球,時尚度就越高?

今天, 軒軒聊一件事情:是不是穿著奇裝異服, 就是所謂時尚達人和搭配?

起因是因為去年的鳳凰時尚之選紅毯, 軒軒看到了幾位明星的穿著:

白客印花西裝+印花襯衫夠亂的了, 桃粉色高領毛衣做內搭......去年最紅火的毛衣內搭法, 也不是這麼用的

尚雯婕印花珠光長款衛衣......搭配怪異妝容也是嚇人

曾舜晞紅格紋中國刺繡雙排扣西裝......多好看的設計, 可惜被曾舜晞演繹的傻到家了!

以上幾件都是當季設計風格很重的時裝, 本身是非常好看的衣服, 但如果穿它的人演繹的不好, 就會顯得很怪異。

軒軒相信, 同場一本正經的董力、孔垂楠很帥, 李艾很美。

如果, 我們穿著嚇人、不符合常規然後說自己是時尚, 這能接受嗎?比如上海時裝周上“街拍達人們”

作為一個有審美的外行人, 軒軒恐怕是不能承認的。

時尚, 到底是什麼?這恐怕是這近200年來整個行業都想解決的東西。 在軒軒看來, 時尚的基礎應該是——好看。 讓人因為它變得更好看。

所以, 華倫天奴老先生把紅色禮服玩到巔峰;

Elle Saab的中東奢華幾乎無人能及;

亞歷山大·麥昆的把黑暗哥特風變成主流審美之一.......

這些大牌的禮服, 都是穿上就會變成更美的自己。

同時, 隨著審美的發展, 會有很多天才把服裝從實用變成藝術, 比如日本殿堂級服裝設計川久保玲和三宅一生所主張的解構主義,

基本上都是移動的藝術品。

最近這幾年, 四大時裝周也有很多設計師嘗試一些全新的風格, 儘管有些前衛但依然很好看。

不過, 這些服裝真的不太適合走下T台。

當然, 一些完全喪失穿著功能的服裝設計.......它們算是嘩眾取醜, 不予置評。

就像是軒軒之前提到的, 服裝本質應該讓人可以變得好看自信。 所以, 範冰冰的龍袍、仙鶴裝、花仙子和紫禁城,,,,,,,都很好看。

它們的設計師卜柯文才能創立自己的品牌, 並且從國內到國外很多明星會穿, 就因為穿上好看。

為什麼Angelababy的星空裙可以刷滿存在感?我們腦子裡只會記住美好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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