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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國企,提前退休的兩任董事長都沒能善終

撰文 | 高語陽

剛剛過去的5月25日, 上海市紀委監委公佈, 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呂永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 兩年前的2015年12月2日, 光明食品集團(以下簡稱光明集團)宣佈換帥, 時年59歲的呂永傑卸任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尚未到退休年紀的他, 在卸任之後並無其他任職資訊。

曾在子公司任要職再任職稱“有回家的感覺”

呂永傑, 1956年11月出生, 早年歷任輕工控股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董事長, 市總工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2008年5月起, 他出任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書記, 分管黨委辦公室、組織處、宣傳處、老幹部處和統戰工作, 同時負責聯繫國資委黨校工作, 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工青婦工作。

2013年11月27日, 光明食品集團召開專門會議, 宣佈時任董事長王宗南因身體原因卸任, 呂永傑接任。

到2015年12月2日呂永傑正式卸任, 他在光明集團出任黨委書記、董事長剛好兩年時間。

呂永傑與光明集團頗有淵源。 他曾擔任光明集團子公司上海梅林正廣和(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而且他曾出任整合前的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

因此, 2013年接手光明集團時, 他在發言中提到:“到光明食品集團工作, 自己有一種回家的感覺。 ”

巡視組回饋意見十多天后卸任

2015年底, 呂永傑未到退休年齡就卸任的消息一度引起關注。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 當年7月16日至9月20日, 上海市委第二巡視組對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巡視, 並於11月20日回饋了巡視意見。

巡視意見指出, 光明集團對個別下屬企業在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使用、征地補償、工程建設、企業管理等方面長期存在的違法違紀問題發現糾正不力, 群眾反映突出。 同時, 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執行政治紀律不夠嚴格, 違規購買發放消費卡、公款送禮等問題仍然突出。

除此之外, 對下屬企業“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到位, 守紀律講規矩的壓力傳導不夠嚴格, 有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情況;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

主動發現問題、及時查處不夠有力。 同時, 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 已按有關規定轉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處理。

當時, 呂永傑在會上表示:“這些問題抓得准、看得深, 分析透徹、直指要害, 符合光明集團實際, 對巡視組提出的問題和整改要求, 要全面貫徹、堅決落實。 ”

不過, 這次會議結束十多天, 呂永傑就卸任光明集團領導職務。

前任被判18年挪用公款近2億

呂永傑不是第一位落馬的光明集團董事長。

當時, 他接任光明集團董事長時, 前任董事長王宗南宣佈因身體原因卸任, 據稱, 王宗南主動向組織提出退出集團領導崗位的請求。 他2006年8月出任光明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3年離任, 前後7年。

王宗南離任半年多後, 2014年7月28日,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 王宗南因涉嫌在友誼(集團)有限公司、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任職期間挪用公款、受賄, 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立案偵查。

兩天后, 王宗南的政協委員資格被撤銷, 8月11日被逮捕。

2015年8月11日, 逮捕整整一年之時,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王宗南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挪用公款違法所得120萬餘元、受賄款269萬餘元及受賄收益833萬餘元予以追繳。

法院指出, 他先後十餘次夥同他人共同挪用聯華超市及其下屬單位公款共計1.95億餘元。

王宗南、呂永傑之後, 現任光明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是是明芳。 2013年底, 50歲的是明芳從上海申迪(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黨委副書記任上接手光明集團至今。

資料|上海市紀委監委官網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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