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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最兇殘的土匪,他號稱第一無人敢稱第二,加入團夥需要“納投名狀”

九十年代最兇殘的土匪, 他號稱第一無人敢稱第二, 加入團夥需要“納投名狀”

在漢語字典裡, 悍匪的意思是指代那些不折手段的亡命之徒, 做事兇殘, 毫無人性。 如果以此為標準進行評斷的話, 九十年代到二十世紀初的張君, 應當屬於悍匪的行列。

張君出生在1966年, 老家是湖南常德人。 張君出生時, 上面已經有了幾個哥哥姐姐了, 在那個年代, 兄弟姊妹眾多的家庭, 生活條件都不是太好, 因此作為農村出身的張君, 他的家庭生活狀況就可想而知了。

小時候的張君, 還沒有表現出悍匪兇殘一面的時候,

也曾非常孝順。 有一次他母親病重, 想要吃肉, 為此張君將積攢了一個學期的零花錢拿了出來, 一共是五毛錢, 買來了肉, 滿足了母親的願望。 從這一點看, 張君是一個孝子, 但人性的複雜, 誰也難以預料他以後人生道路會發生重大逆戰。

或許是家裡太貧困了, 在張君幼小的心靈裡, 一定要出人頭地, 過上有錢人的生活。 但和其他人選擇自我奮鬥路徑不同的是, 張君為了快速致富, 竟然走上了歪路, 希望通過搶劫獲得大筆的金錢。

此時的張君, 早已因為好勇鬥狠而名聲在外, 為了組建團夥, 他開始四處拉攏同伴, 先後有李澤軍、陳世清等人加入。 可是對於生性多疑而又兇狠的他來說, 同伴加入他的團夥可以, 然而必須拿出見面禮,

說白了就是“納投名狀”。

“納投名狀”的做法, 在古代土匪行當裡極為流行, 這是考驗一名新加入成員決心和意志的一種行為。 熟悉水滸的人士都知道, 當年林沖想要入夥梁山泊, 大寨主王倫不願意, 最後就以讓林沖“納投名狀”為藉口, 故意刁難他。 林沖辦成了, 可以上山;辦砸了, 哪裡來哪裡回。

張君的做法就是這樣, 而且他的“投名狀”還非常殘忍, 必須要殺掉幾個人。 被他拉攏過來的幾名新成員, 只好按照張君的意思, 殺了幾個無辜的人, 這才打消了對方的顧慮, 成為了張君團夥中的骨幹分子。

有了團夥, 張君就大張旗鼓地四處作案。 他作案的目標, 是搶劫金店, 因為金店的看守力量最弱, 容易得手。 為了做到萬無一失, 張君還多次組織骨幹成員,

在荒山野嶺組織類比訓練, 一方面提高作案的能力, 另一方面做到有的放矢, 一擊必中。

因此從1991年至2000年這十年中, 張君等人先後作案十餘起, 搶奪金銀首飾價值500多萬元, 並在搶劫的過程中, 打死、打傷無辜群眾五十多人, 可謂罪行累累, 引起了極大民憤。 在公安部門的部署下, 2001年初, 張君作為團夥的頭目, 終於在重慶落網, 隨後被判處死刑, 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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