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沉迷直播平臺, 為“討好”直播平臺的女主播, 月薪三千, 入職才一年的他, 不惜鋌而走險, 侵佔公司巨額資產打賞主播。
日前, 年輕小夥鄒某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溫州市甌海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鄒某今年21歲, 江西人, 2016年入職甌海某商貿有限公司, 該公司主要經營電瓶車配件的銷售。 鄒某剛進公司時, 負責售後。
入職一年多, 小夥子也算是勤勤懇懇, 踏實上進, 去年5月份, 不到一年的時間, 就被升級成管理人員, 開始獨立跑業務, 向電瓶車商鋪推銷公司的產品。
跑了一段時間的業務後, 鄒某漸漸和周邊的商鋪建立起合作關係。
自從無意中接觸到某直播平臺後, 他便入迷了。 省吃儉用的他常常在直播平臺上一擲千金。
因經常大手大腳的打賞主播, 入不敷出的鄒某打起了貨款的主意。
老徐就是上當的商家之一。
六月份的一天, 鄒某來到老徐的店裡, “電瓶要漲價了, 你要不要交預付款?”鄒某跟老徐說如果交了預付款, 電瓶漲價的話, 還是按照漲價前的價格賣, 錢從預付款扣。 老徐想, 反正都是要進貨的, 就分三次總計給鄒某轉了10萬元預付款, 在此期間, 老徐也有向鄒某提貨, 鄒某也都正常送貨。
直到7月28日, 老徐接到鄒某公司老闆的電話,
經查, 去年6月份至7月份期間, 鄒某利用自己在公司任駕駛員兼銷售員的職務便利, 通過替公司送貨上門銷售電瓶代收貨款及預付款的方式, 侵佔公司貨款及預付款達45萬元以上。
而這些錢, 他全都用來充值到某直播平臺上送禮給直播的主播了。
鄒某被抓後, 查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機裡給幾個主播送禮的排行榜, 再看了看自己帳號上還未送出去的禮品, 算了算說“總價值應該是人民幣40多萬元”。
另外, 還有很多送出去的小禮物沒有上排行榜, 是看不到送禮記錄的。
他說, 剛開始, 自己只是免費進入直播間圍觀女主播, 漸漸地他發現, 想獲得主播的青睞和互動, 就要花錢送各種虛擬禮物--送的禮物值錢, 主播才會在直播時喊他的名字感謝他。
月薪三千左右工資根本無法支撐他對主播的少則幾百多則上千的打賞, “一開始拿公司的錢不多, 我就想拿了工資再還回去, 但後來隨著打賞的禮物越來越多, 鄒某根本無力償還”, 鄒某還交代說後來自己經常買彩票, 希望中了獎能把錢還給公司, 但一直沒中獎。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為, 鄒某利用職務之便侵佔貨款, 數額較大, 其行為已觸犯《刑法》, 涉嫌職務侵佔罪, 故依法將其起訴到甌海法院。
檢察官提醒, 將網路直播當成是一種娛樂和放鬆的手段,
都市快報記者 郭婧 通訊員 甌文
編輯 肖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