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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工資僅2000元的小職員,為了打賞網紅主播竟挪用930萬元公款

每個公司沒有規章制度, 公司裡的每個職員都必須按著按著公司的流程辦事, 不能越級辦事, 不能搞亂同事關係, 不能拉幫結派等等一系列的問題, 其中最為重要的是, 公司的經濟問題不能自己擅作主張決定, 雖然有的員工職位不是特別的高, 但是他有這個許可權, 久而久之的就會出現問題。

小王是公司裡的一個小職員, 雖然每個月的工資只有2000元, 但在公司裡是在財務部門上班, 而且可以挪動公司裡面的一部分資金。

近日, 小王由於上班太無聊, 就漸漸迷戀上了看網紅直播, 而後開始有打賞主播的習慣,

可是憑著他每個月的2000元的工資完全不夠一個人的開銷, 更別提做其他的事。

於是小王就利用公司的職位便利, 在幾個月的時間裡竟然挪用公款專門打賞這些網紅主播。 事後經過調查, 涉事金額高達930萬元, 小王看見事情敗露了, 而且自己也還不起這麼多錢, 就在家裡面割腕自殺, 幸虧被他人發現的及時, 被送往醫院得到救助。

目前, 小王已被公司提起了訴訟, 面對他的將是巨額的賠償和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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