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入關後不久, 就開始重新劃分行政省份。 他們把明朝過去的地盤, 重新劃分為18個省份。 後來在外蒙古、新疆、東北、雲貴等地, 重新劃分管轄權。 到了晚清的時候, 又設立了新疆省和臺灣省。 最多的時候, 清朝一共有26個省份。 而到後來又固定為22個省份, 並被延續到光緒年間。
而在這些省份當中, 清朝又設立了總督這個職位。 在清朝的時候, 總督一般管轄著幾個省份, 或者某個重要省份。 這些總督都是位高權重, 坐鎮一方的封疆大臣。
他們在自己的管轄地內, 基本就相當於半個小國王。 他們掌管著這個地方的軍政大權,
清朝設立總督的目的也很明確, 就是要更容易的控制地方, 防止他們造反。 因為總督基本都是由文臣擔當, 這樣一來, 就可以節制那些武將, 讓他們不會趁機鬧事。
另一方面, 因為總督管轄的, 大多是好幾個省份。 只要有總督在, 就可以負責協調他管轄下的不同省份。 這樣對於辦事效率, 調配資源, 會有很大的幫助。 也因為朝廷賦予他們的權力, 所以, 這些總督們都是掌握著地方實權的官員。
在清朝的時候, 這種級別的封疆大臣, 一共有八位。 而在這九位封疆大臣中, 要說地位最高的, 還是直隸總督。 所謂直隸總督, 自然是管轄著直隸省的總督。 他的管轄地區看似不大,
在西周的時候, 中國就有設立直隸省的傳統。 當時設立直隸省的方式, 跟清朝也很相似, 就是直接隸屬于京師的管轄地區。 後來便逐漸演變夏利。 在明朝的時候, 因為曾設立過兩個首都, 所以, 又有南直隸、北直隸的區別。
清朝裁撤南直隸後, 直隸省就是以北京為中心, 包括保定、山東、河南的一個重要省份。 也因為直隸省所處的位置特殊, 所以, 直隸總督的身份, 也是水漲船高。
同樣的, 因為直隸總督手上掌握的權勢實在驚人, 所以, 擔任這個位置的封疆大吏, 只能是那些能讓朝廷放心, 並且又有能力的官員, 才會被送到這個位置上。
我們可以看看直隸總督的幾個人選, 李衛、李鴻章、袁世凱, 這些人都擔任過直隸總督的位置。
而且, 到了晚清的時候, 因為有了“南北洋”的劃分, 所以, 直隸總督又兼起了北洋大臣的位置。 跟一般的封疆大臣不同, 北洋大臣負責的東西更廣一些。 除了可以搞一些軍工企業, 還可以負責外交、海防、關稅, 這些事情, 原本只能是朝廷中樞大臣處理的。 也就是說, 他們的掌權範圍, 已經遠遠的超過了自己原本管轄的地區。
所以, 對於那些能夠擔任直隸總督的人, 自然感到高興。 因為他們不僅是封疆大臣中地位最高的, 而且, 只要仕途順利, 便很有可能入主中樞, 成為皇帝之下, 群臣之上的重要大人物。 這也難怪, 清朝歷代當官的人, 擠破了腦袋, 都想坐上那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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