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同修對禪宗感興趣, 對裡面講的無修無得無住有幾分心得, 覺得自性本來具足, 不需要再學什麼了, 如果再學的話就是法執, 那麼這種看法到底對不對呢?我覺得還是值得商榷。
首先說“無所得”, “圓滿菩提, 歸無所得”, 自性本自具足, 本來如是, 非從外來, 非因修成, “無所得”是《心經》的宗旨, 也是整個佛教的宗旨, 如果執著於有法可修, 有果可證, 那就不究竟。 所謂佛者, 就是一塵不染、一絲不掛、清淨不染的覺性, “無智亦無得, 以無所得故”, 所以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我們修行, 從本質上來說並沒有得到什麼東西,
雖然說“歸無所得”, 我們的心性與諸佛無二無別, 無欠無餘, 但是為了達到這個“無所得”, 還是要經過一番努力的, 因為我們從無始以來, 被妄想遮蓋, 塵勞縛著, 已經迷失了本來面目。 要想明心見性, 返本還原, 還是需要經過一番努力修持的。 就像是鏡子, 本來有光明,
古人歷盡千辛萬苦, 爬涉千山萬水, 到處參訪善知識, 正是為了得這個“無所得”。 鼎鼎大名的趙州禪師, 人稱古佛再來, 還“八十猶行腳, 只為心中未悄然, 及至遍參無一事, 方知虛費草鞋錢。 ”最後心中太平, 打成一片, 動靜一如, 這才知道, 本來是佛, 參禪用功, 是多做的事情, 但是多做的事情不多做, 習氣不這樣就除不掉, 功不唐捐;香林澄遠和尚也說“老僧四十年不雜用心, 才打成一片”;六祖大師悟道得衣缽之後, 還要隱遁獵人隊十五年之久, 保任除習。 可見修行之路是很長的, 不是懂一點道理就算數的,
在《金剛經》裡, 佛說“法如筏喻”, “法尚應舍, 何況非法”。 在《指月錄》中, 將經典比喻為“標月指”。 我們需要通過指頭所指的方向, 去認識月亮, 但如果最終不離開手指, 就會被它遮蔽, 從而看不到真月。 還像渡河的竹筏, 竹筏是幫助我們渡過生死此岸、駛向涅槃彼岸的工具, 屬於工具而不是目的地, 不要把竹筏執為究竟, 用過之後就要舍, 不能背船上岸。 這裡面包含兩層意思。 一方面, 法是不可執著的;另一方面, 法也是不能沒有的, 對於還處在河流中間, 甚至還沒有動身的人來說, 船是非常重要的, 離開船就會被淹死;而到了岸之後, 還必須把船放下, 一開始就不用船和到岸之後還不舍, 這兩個極端都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