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與洪金寶、成龍一起學藝的元彪, 無論是體型, 還是武打動作絲毫不亞于師兄成龍, 這也讓當年很多人都看好他能夠打出名堂, 而不是後來紅遍國際影壇的成龍。
在1967年就作為兒童演員參演影視劇的元彪, 後來追隨洪金寶和成龍拍片, 因在1979年得到洪金寶的力捧, 首次主演電影《雜家小子》而成名, 更是在1983年憑藉電影《敗家仔》獲得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動作指導的殊榮。 之後在“嘉禾三寶”的美好年代裡, 又出演了《A計畫》、《快餐車》和《福星高照》等影片, 徹底讓元彪名聲大噪, 風頭直逼洪金寶和成龍。
《A計畫》
不過後來看到兩位師兄的寶禾、威禾分分開張, 這讓早已演夠他們電影的元彪也想找個突出自己的機會, 而後便與師兄元奎組成泰禾公司獨立製作電影。 當時公司成立後的首部作品《執法先鋒》就得到成龍讓檔、洪金寶割愛的大力支持, 而元彪憑藉在影片中從250尺高樓飛身下跳及吊在飛機外實施空中追捕的驚險動作場面, 使得影片大獲成功。
《執法先鋒》
元彪在《執法先鋒》中高空跳下這也讓嘗到成功滋味的元彪被許多製片公司邀去拍片, 正因如此, 也就讓元彪有了脫離嘉禾的念頭。 可是當時嘉禾高層得知此事後非常惱火, 甚至提出要嚴厲制裁元彪, 就是下令只要是成龍的電影就不允許有他的出現, 無奈之下,
《飛龍猛將》
在那之後, 成龍是越來越紅, 而元彪卻每況愈下, 甚至到了被嘉禾禁止拍片的地步。 此時, 元彪只好再一次組建了“元彪製作公司”獨立製作電影, 先後投入幾千萬推出了兩部電影, 分別是91年的《西藏小子》和92年的《黃飛鴻之鬼腳七》。 但是卻遭到發行商在購買兩部電影后並未大力推廣宣傳的情況, 最後只能以賠了鉅資收場。
《黃飛鴻之鬼腳七》
投資失敗後, 元彪在93年移民加拿大溫哥華, 與家人過起了幸福的小日子, 而成龍卻前往好萊塢進行發展發展。 直到2004年, 元彪才正式複出, 先後拍攝了影片《赤子拳王》以及《通天幹探》、《詠春傳奇》等電視劇,
元彪與家人
看來真是此一時彼一時, 曾經被視為比成龍還有前途的元彪, 由於當初的錯誤選擇才導致了今天的現狀, 但是好在還有家人的陪伴, 這也許是對元彪莫大的安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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